金投网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305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证券代码:605008证券简称:长鸿高科公告编号:2023-00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305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05008证券简称:长鸿高科公告编号:2023-00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10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16日

至2023年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12月1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邮政编码315803;

(三)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2023年2月15日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董事会办公室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收件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邮政编码:315803

传真号码:0574-55009799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骅

联系电话:0574-55222087

联系传真:0574-55009799

电子邮箱:bh kygroup.ltd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邮政编码:315803

(二)参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拍卖结果显示,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基金”)、沈臻宇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分别取得公司6.79%、5.03%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源基金、沈臻宇分别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加)》。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莱德”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648号)。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30139),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20日、1月30日、1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增持主体”)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拟于2023年2月1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