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和2022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的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薯业)
●本次担保金额: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亚盛薯业提供担保3,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余额: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6,018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和2022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及2022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担保业务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薯业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5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亚盛薯业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支行
2.债务人: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债权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全部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反担保情况:无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璞;经营范围:农业新技术研发、推广;马铃薯、菊芋、蔬菜、水果种植(不含种子种苗);化肥、地膜、农用机械及配件、农具、初级农产品、植物淀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为39,161.51万元,总负债为34,509.5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651.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12%。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502.88万元,净利润686.06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6,018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0%。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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