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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88332证券简称:中科蓝讯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6,057.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9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仅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仅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88332证券简称:中科蓝讯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88332证券简称:中科蓝讯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根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东莞市爱而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而普”)、深圳市豪之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之杰”)、深圳市步行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行者”)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6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爱而普、豪之杰、步行者(以下简称“关联方”)销售货物。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志强先生回避表决。本次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预计的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实际,交易将遵守公开、公平、公开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以上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东莞市爱而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深圳市豪之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深圳市步行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爱而普、步行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志强先生的儿子黄佳希先生控制的企业;豪之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志强先生外甥黄亦亦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中第15.1条的相关规定,爱而普、步行者、豪之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芯片及其他商品,交易定价是在参考同行业业务的市场收费水平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客户采购量、公司提供的服务量及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经双方反复商业谈判后确定的,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从事无线音频SoC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产品在市场上同类型产品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性价比高。公司与爱而普、豪之杰、步行者分别处于产业链的上下游,其向公司采购无线音频SoC芯片,双方基于市场化的交易原则开展交易,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正常的商业交易逻辑,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基于各方实际的经营需要,相关交易均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且未超过3,000万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88332证券简称:中科蓝讯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2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2日

至2023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姜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9:30-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3

联系电话:0755-26658506

电子邮箱:ir bluetrum.com

联系人:黄玉珊、刘懿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2证券简称:中科蓝讯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志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订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价格,并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6)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审议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审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

8)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调整,在不违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管理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等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东莞市爱而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豪之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步行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6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前述公司销售货物。前述关联方均为董事长黄志强先生之近亲属控制的公司,因此关联董事黄志强先生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2月22日(周三)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5)。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88332证券简称:中科蓝讯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监事瞿涛回避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监事瞿涛回避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标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并且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联监事瞿涛回避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部门,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仅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88332证券简称:中科蓝讯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0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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