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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日以专人送达和短信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9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志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002732证券简称:燕塘乳业公告编号:2023-001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日以专人送达和短信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9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志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和以后的交易意向,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预计情况发表事前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李志平、谢立民、杨卫、李鸿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2证券简称:燕塘乳业公告编号:2023-002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日以专人送达和短信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9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春锋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文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和以后的交易意向,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

全体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2证券简称:燕塘乳业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23年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主要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公司与前述关联人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产品(主要用于员工福利)、承包土地、租赁仓库或屋、委托代理出租旧厂房等,及关联人向公司采购产品、提供服务等,均属日常经营活动。预计2023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前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5,133.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志平、谢立民、杨卫、李鸿回避了该议案的审议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该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3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一方面,公司生产销售的乳制品属快消品,且公司属于地区行业龙头,产品在区域市场铺货率较高;另一方面,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数量众多,部分关联方与公司处于同一区位且经营面广。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日常交易不可避免。除可预计的交易对象及金额外,公司对与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控制下公司的关联人在2023年可能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也在上表作出了合理预计。

此外,根据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的决定,广东省广垦粮油有限公司和广东广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因此,2023年仅预计向关联方广东广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额度,公司2022年与广东广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将从其他关联交易中剔除,从而导致《2023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统计表》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统计表》有所差异。

(四)上一年度(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产品(主要用于员工福利)、承包土地、租赁仓库或房屋等,及关联人向公司采购产品、提供服务等,均属日常经营活动。基于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向关联方广东广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白糖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2022年2月1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在预计总金额范围之内。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人资料如下:

1、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见,注册资本15,133.7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产品的养殖等,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燕岭大厦1108房。2022年总资产47,462.38万元,净资产22,016.6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795.09万元,净利润7,637.77万元。

2、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新良,注册资本2,192.60万元,主营业务为旅业、餐饮业等,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燕岭大厦。2022年总资产15,811.37万元,净资产6,284.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451.42万元,净利润169.22万元。

3、广东农垦红五月农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莫纯正,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种植天然橡胶、水果、禽畜养殖等,住所为阳江市阳东区塘坪镇红五月农场。2022年总资产13,792.32万元,净资产1,928.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69.26万元,净利润748.05万元。

4、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伟坚,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业、林业、动物饲养放牧业等,住所为陆丰市铜锣湖。2022年总资产27,566.55万元,净资产4,872.3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1.81万元,净利润-148.62万元。

5、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伟新,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仓储业等,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大院自编1号楼。2022年总资产9,181.09万元,净资产7,351.2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32.03万元,净利润725.09万元。

6、湛江农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强有,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农业种植、收购农产品等,住所为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5号湛江农垦集团公司办公楼16楼。2022年总资产22,332.89万元,净资产155.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221.32万元,净利润-527.96万元。

7、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晓波,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项目管理等,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燕塘路8号自编303室。2022年总资产124,743.08万元,净资产57,985.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126.19万元,净利润31,376.79万元。

8、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兴全,注册资本5,6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种植业和赊销百货、农副产品等,住所为广东省遂溪县城月镇广丰。2022年总资产139,352.39万元,净资产8,904.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214.00万元,净利润6,838.07万元。

9、广东广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杰,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住所为广州市花都区绿港三街1号广州空港中心D栋404房自编9室(空港花都)。2022年总资产28,172.74万元,净资产19,192.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9,079.55万元,净利润94.31万元。

10、广东广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超,注册资本65,356.10万元,主营业务为制糖业等,住所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5号4楼。2022年总资产861,107.70万元,净资产555,410.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8,255.30万元,净利润-22,943.90万元。

注:(1)以上信息由各关联方提供,除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是母公司财务数据外,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均为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2)以上关联方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相关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广东农垦红五月农场有限公司、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湛江农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广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广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实际控制。

2、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3、除以上已与公司发生交易或有交易意向的关联人外,公司本次还预计了2023年可能与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控制下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琐碎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六章第三节的规定,以上法人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在以往与公司的交易中,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加之公司销售产品多采用“先款后货”模式,具有较强的履约保证,可最大限度减少交易坏账。

(四)信用情况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型交易:公司根据租赁标的同等或近似的土地、房屋租赁的市场行情和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合同。

(二)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服务:参考市场同类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充分做好比质比价,寻找最优方案。其中,委托代理出租旧厂房,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公正、公允。

(三)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要求具体交易对象提供单项关联交易定价测算方式和公允价格说明,并履行公司内部包括比质比价、招投标在内的程序,选择最优的市场化交易方案。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2022年4月1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储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3栋首层4号仓库的仓库。

2、2021年4月30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储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三号楼二楼3/4号库房的仓库。

3、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储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3号楼107库的仓库。

4、2021年6月18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储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3号楼二楼2号库房的仓库。

5、2021年4月30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仓储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三号楼首层2/3/6号库房的仓库。

6、2021年6月18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二号楼四楼406房的物业。

7、2021年4月30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二号楼六楼607、608房的物业。

8、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1栋104房的物业。

9、2022年11月15日,公司与广州广垦仓储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1栋104房的物业。

10、2009年9月9日,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红五月良种奶牛场分公司与广东省红五月农场签署《土地承包合同书》,约定向其承包土地280亩。

11、2020年5月9日,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红五月良种奶牛场分公司与广东省红五月农场签署《土地对外承包合同》,约定向其承包土地400.8亩。2021年7月12日,签订《补充协议书》,将承包土地面积400.8亩核减为399.85亩。

12、2021年5月9日,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红五月良种奶牛场分公司与广东农垦红五月农场有限公司签署《土地对外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向其新增承包土地4.8亩。

13、2015年6月16日,公司子公司陆丰市新澳良种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与广东省铜锣湖农场签署《土地承包合同书》,约定向其承包土地1005亩。2020年12月24日,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合同》,约定承包土地面积调整为675亩。

14、2022年12月1日,公司子公司陆丰市新澳良种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与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签署《土地租赁协议书》,约定向其租赁土地48.5亩。

15、2021年9月,公司与广东广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16、2022年1月1日,公司与广东广垦恒之康食品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书》,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17、2022年1月20日,公司子公司湛江燕塘乳业有限公司与广东广垦恒之康食品有限公司签署《订货合同》,约定向其采购猪肉。

18、2022年5月26日、2022年8月27日,公司分别与广东广垦恒之康食品有限公司签署《订货合同》,约定向其采购猪肉。

19、2021年4月6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垦粮油有限公司签署《经销合同》,约定向其采购大米、油脂类产品。

20、2022年6月30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垦粮油有限公司签署《经销合同》,约定向其采购大米、油脂类产品。

21、2022年4月20日,公司与广东省广垦粮油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采购粮油产品。

22、2022年9月7日,公司子公司湛江燕塘乳业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垦粮油有限公司签署《经销合同》,约定向其采购大米、油脂类产品。

23、2022年1月1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垦粮油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24、2021年11月25日,公司子公司汕头市燕塘乳业有限公司与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签署《商品销售合作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25、2022年5月20日,公司与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签署《商品销售合作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26、2022年2月23日,公司与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签署《采购项目合同书》,约定向其采购食堂食材。

27、2021年9月3日,公司与广东广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书》,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28、2021年10月19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广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29、2022年1月22日,公司与广东广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约定向其采购白砂糖2100吨。2022年4月2日签署《补充协议》,解除双方关于未交货部分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30、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签署《饭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约定向其采购食堂供餐服务。

31、2022年12月29日,公司与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签署《饭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约定向其采购食堂供餐服务。

32、2021年2月1日,公司与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签署《供货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33、2022年1月1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34、2022年6月1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农垦燕岭大厦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签署《销售协议》,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35、2021年1月4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塘路6号的物业。

36、2021年4月1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其对广州市天河区燕塘路6号的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7、2021年6月8日,公司子公司广州燕塘优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其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13号12房号的物业。

38、2021年2月1日,公司与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物业委托管理及出租协议书》,委托其代理出租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旧厂区部分物业并进行物业管理。

39、2022年7月28日,公司及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金柏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维修服务施工合同》,约定对广州市天河区旧厂区部分损坏路面进行维修。

40、2021年9月13日,公司与广东省广垦置业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协议书》,约定向其销售牛奶产品。

41、2022年5月25日,公司子公司湛江燕塘乳业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农业用地合作经营合同》共5份,约定合作经营农业用地面积共计2424.4亩。

42、2021年11月16日,公司与广东粤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供用电协议书》,约定其为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塘人行天桥广告灯提供供电服务。

43、2021年1月21日,公司子公司湛江燕塘乳业有限公司与湛江农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供货合同》,约定向其采购食用油、大米。

44、2023年1月12日,公司子公司湛江燕塘乳业有限公司与湛江农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供货合同》,约定向其采购食用油、大米。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上述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核实,并查阅了近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日常经营性往来的材料。

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尤其关注了关联方主体情况和交易内容,一致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公司与这些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为市场价格,作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方面,公司生产的乳制品在区域市场铺货率较高,口碑好,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另一方面,公司关联方众多,行业覆盖率高,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日常交易行为不可避免。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与这些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将本议案提交我们审查,我们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合法合规,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这些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通过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732证券简称:燕塘乳业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2月9日上午9:00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2月28日14:45起,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3年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暂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均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188号公司行政楼五楼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特别提示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粤垦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谢立民先生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凭现场登记所需的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188号,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700,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master ytdairy.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号码:020-32631317。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2023年2月27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请股东及时电告确认,电话:020-32631998。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23日-24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188号公司行政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海嫩

联系电话:020-32631998

联系传真:020-32631317

联系邮箱:master ytdairy.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188号公司行政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700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2

2.投票简称:燕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按照如下投票指示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年月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2.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且应遵守委托人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始,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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