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城投”)通知,获悉其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由于被动减持而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城投”)通知,获悉其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由于被动减持而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质押股份减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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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计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2月16日,中南城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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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数包含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的股份。
二、控股股东被动减持满6个月的情况
2022年8月17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及后续被动减持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披露,中南城投称其持有部分公司股份因业务纠纷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存在8月15日开始的3个月内减少公司现有总股份数(3,826,558,901股)3%的风险。
2022年8月2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33)披露,2022年8月15日-8月19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39,927,621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4%。
2022年11月5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质押股份变动及被动减持超过2%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9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11月4日中南城投累计被动减持的公司股份达77,811,10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3%。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满3个月及后续减持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99)披露,2022年8月15日-11月15日的3个月间,中南城投持有的股份被动减持107,883,90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2%,并且从11月16日开始的未来3个月内,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进一步被动减少公司现有总股份数3%的风险。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被动减持超过3%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02)披露,2022年8月15日-11月17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116,123,180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03%。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冻结及被动减持超过4%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15)披露,2022年8月15日-12月12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153,477,810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01%。
2023年2月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股份冻结及质押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披露,2022年8月15日-2023年2月1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163,153,365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6%。
2023年2月1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持股被动减持及后续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披露,2022年8月15日-2023年2月9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163,421,266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7%。
根据中南城投通知,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2月16日的6个月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167,247,85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7%。其中,2022年8月15日-2022年11月15日被动减持107,883,90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2%;2022年11月16日-2023年2月16日被动减持59,363,94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55%。有关股份来自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及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被动减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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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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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数包含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风险提示
1、目前中南城投正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化解纠纷,减少减持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并督促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有关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南城投书面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和司法冻结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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