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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3年2月21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301069证券简称:凯盛新材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3年2月21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对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69证券简称:凯盛新材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3年2月21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善民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69证券简称:凯盛新材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为推进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于2023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修订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1069证券简称:凯盛新材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为推进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现将公司就本次可转债预案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修订后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次预案修订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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