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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53证券简称:汇宇制药公告编号:2023-01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州意诺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意诺特”)持有公司股份6,547,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0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收到股东湖州意诺特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相关减持计划如下:

股东湖州意诺特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6,547,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46%,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期间为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5月27日。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上述“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实则为大宗交易减持期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股东湖州意诺特承诺:

(1)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承诺:“本人/本企业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及本人具体情况,自主决策确定是否减持及减持股份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应的承诺的要求。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53证券简称:汇宇制药公告编号:2023-014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时间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长兴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茂达”)持有公司股份18,706,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股东长兴茂达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拟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收到股东长兴茂达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2月22日,股东长兴茂达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472,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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