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陈娟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南通滨江投资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年,沈陈娟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南通滨江投资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二)本次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0602民初7664号之一】,主要裁定内容如下:
原告沈陈娟与被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滨江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7日立案。原告沈陈娟于2023年2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自愿申请撤诉于法不悖,本院照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沈陈娟撤诉。
案件受理费18,926.4元,减半收取计9,463.2元,由原告沈陈娟负担。
(三)本次重大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事项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
二、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683.05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64%,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个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情况。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目前公司与各大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正常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积极与司法机关、原告等各方进行沟通,加大调解力度持续推进案件办理,有效提升了结案率。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2)苏0602民初7664号之一】
2、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
注:本表仅列示涉案金额人民币400万元以上未决案件。其他小额诉讼案件共14件,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约为892.96万元,均为涉案金额400万元以下案件。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莫理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莫理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莫理强先生辞职后将根据公司安排,继续在公司从事其他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莫理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莫理强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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