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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代码:603730股票简称:岱美股份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姜银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期限,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修订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修订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修订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发生了变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进行了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3年3月16日召开。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股票代码:603730股票简称:岱美股份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议案获全票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备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期限,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修订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修订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修订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发生了变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进行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日

股票代码:603730股票简称:岱美股份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以下简称“原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现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9,841.66万元(含149,841.66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793.90万元(含90,793.9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9,841.66万元(含149,841.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注:合计数尾差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计算所得的结果可能略有不同。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793.90万元(含90,793.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注:合计数尾差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计算所得的结果可能略有不同。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发行方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范围内事项,无需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730证券简称:岱美股份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原预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修订后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股票代码:603730股票简称:岱美股份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90,793.9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亦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任何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于2023年5月底实施完成,并分别假设可转债于2023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或于2023年11月30日全部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实施完成时间和转股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1,606.87万元和34,482.29万元。假设公司2022年和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分别为-10%、0%、1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0,793.9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或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18.64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高者)。该转股价格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41,740,157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为36,220.78万元(含税)。假设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与2021年保持一致,且在当年6月实施完毕,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票股利分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8、假设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假设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3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

9、假设不考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10、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在汽车内饰件领域的布局,本次募投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

在汽车内饰件方面,公司已具备了较为成熟的生产及管理经验,并具备相关人员、技术和市场储备。

在人员方面,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汇聚了具备丰富经验的管理、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人才,同时,公司加强普通员工的技能培训,构筑坚实的基层人才基础,采用“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对科技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针对管理人员推行工商管理科学等方面的职业培训,具有良好的人员储备。

在技术方面,公司通过引进优秀的技术人才、采购一流的试验设备、运用新型开发软件等方式加大研发投入,目前已在整车配套同步开发、模具设计、制造、检测试验等方面取得了技术领先优势,能够将技术成熟地应用于产品量产,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

在市场方面,公司已与全球主要整车厂商建立了产品开发和配套供应关系,客户包括宾利、保时捷、奔驰、宝马、奥迪、通用、福特、菲亚特克莱斯勒、大众、标致雪铁龙、特斯拉、Rivian、丰田、本田、日产等国外主流整车厂商,以及上汽、一汽、东风、长城、蔚来、小鹏、理想等国内优势汽车企业。公司在上海、浙江、美国、法国、墨西哥等地均建有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并在日本、韩国、德国、英国、西班牙等国家设立有境外销售和服务网络,具有良好的客户储备和市场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二)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资产结构,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既定用途投入,并全力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姜明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730证券简称:岱美股份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3年3月16日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8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3月8日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并于2023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等相关文件。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修订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该报告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3年3月16日。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6日14点30分

2.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6日

至2023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3年2月21日刊登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01204

电话:021-68945881

传真:021-20250261

邮箱:IR daimay.com

联系人:肖传龙、李俊晓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召集人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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