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叶圣先生、杜鹏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截至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时,叶圣先生、杜鹏程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150证券简称:万朗磁塑公告编号:2023-018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叶圣先生、杜鹏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截至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时,叶圣先生、杜鹏程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两位独立董事书面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收到叶圣先生、杜鹏程先生的通知,两位独立董事已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取得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3150证券简称:万朗磁塑公告编号:2023-019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2023年1月12日,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签订了申万宏源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购买一笔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收益凭证。
公司已于3月1日赎回上述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利息收益人民币7.92万元。上述产品本金和收益于2023年3月2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单位:万元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3150证券简称:万朗磁塑公告编号:2023-020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2月28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0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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