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2〕1252号文件,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于近日收到三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0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依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2〕1252号文件,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于近日收到三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00万元。该笔补助资金总额为2,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本次收到的500万元为该笔补助中第一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6%,公司将根据后续收款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笔补助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咸阳得利斯本次获得的补助资金将用于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建设,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咸阳得利斯本次收到的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款项时计入递延收益,后续根据建成资产使用年限摊销计入相应期间损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补助资金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推进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该笔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后续根据建成资产使用年限摊销计入相应期间损益,最终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政府补助资金尚未全部到账,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收款情况。该笔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2〕1252号;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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