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郑明钗先生的函告,郑明钗先生所持有公司的12,000,000股股权质押已到期,已全部解除质押。另因其个人资金需求,郑明钗先生于近日将其所持有公司合计10,000,000股股权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郑明钗先生的函告,郑明钗先生所持有公司的12,000,000股股权质押已到期,已全部解除质押。另因其个人资金需求,郑明钗先生于近日将其所持有公司合计10,000,000股股权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郑明钗先生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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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公告日,郑明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725,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郑明钗先生与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景”)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上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该笔解除质押股份的数量占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比例。
(二)郑明钗先生本次股份新增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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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郑明钗先生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鑫祥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本次股份解质押及续质押后,郑明钗先生累计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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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郑明钗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中限售数量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之日,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均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郑明钗先生关于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部分广东宏大股份的告知函。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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