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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围绕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智能制造产业的战略规划,为推进公司产业布局,结合全资子公司上海派斯林的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上海派斯林增资4,5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派斯林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派斯林”)

●增资金额:4,500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围绕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智能制造产业的战略规划,为推进公司产业布局,结合全资子公司上海派斯林的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上海派斯林增资4,5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派斯林注册资本将由5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45CXH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泗砖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吴锦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

股东结构: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62万元、净资产-1,39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68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增资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结合上海派斯林业务发展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增强其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司产业布局发展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做优做强主营业务,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增资完成后,上海派斯林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子公司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积极采取相关策略及有效的防范机制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A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简称“美国万丰”)、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长春智能”),均为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为美国万丰提供不超过8,190万美元、为长春智能提供不超过7,8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美国万丰提供担保余额8,190万美元、为长春智能提供担保余额为3,8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表中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6.95计算。

2.担保期限

以上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美国万丰

公司名称:A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

企业性质:股份公司(Corporation)

注册号:5928236

注册日期:2016年1月5日

注册地:美国特拉华州

注册地址: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1

发行股份数:5,000.00股普通股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0,261.92万元、净资产49,389.5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9,246.38万元、净利润7,028.38万元。

2.长春智能

公司名称: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57TJF47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锦华

住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5月4日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172.04万元、净资产9,140.9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7.58万元、净利润-589.3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就以上担保签订担保协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在公司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 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后续经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各被担保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6.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49%,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 288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9日

至2023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3年3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登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登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委托人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刘博

2、联系电话:0431-81912788

3、传真:0431-81912788

4、邮编:130000

5、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股票帐户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3-010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上海派斯林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增资4,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务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A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提供不超过8,190万美元、对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8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14)。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A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提供不超过8,190万美元、对长春万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8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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