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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17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国能长源潜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现金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潜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21,55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0万千瓦,直流侧装机容量26.0013万千峰瓦。项目静态总投资104,319万元(含送出工程2800万元),单位投资4012元/千峰瓦;动态总投资105,165万元(含送出工程2800万元),单位投资4045元/千峰瓦。按相关边界条件测算,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6.63%,资本金内部收益率7.13%,均满足公司光伏项目投资收益门槛要求。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3-01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

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低碳化发展趋势,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潜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新能源)增资21,55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浩口光伏项目)。浩口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0万千瓦,静态总投资104,319万元(含送出工程2800万元),动态总投资105,165万元(含送出工程28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国能长源潜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全资子公司情况

1. 增资方式:本次以现金方式增资潜江新能源21,550万元,增资金额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MAC7QK1838

名    称:国能长源潜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10,000万元)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3年1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徐胜军

住    所:潜江市浩口镇兴隆街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3. 标的公司经营情况

潜江新能源成立于2023年1月17日,主要负责湖北省潜江区域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该公司目前暂无实质经营业务。本次增资完成后潜江新能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不变。

4. 经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潜江新能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投资浩口光伏项目情况

浩口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2022年3月,项目取得潜江市发改委《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22年11月,项目列入湖北省能源局公布的2022年第二批单体新能源项目名单;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项目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截至目前,项目各项支持性文件已基本取得,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基本明确或落实。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0万千瓦,静态总投资104,319万元(含送出工程2800万元),动态总投资105,165万元(含送出工程2800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优势

推动非化石能源跨越式发展,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优化电源结构,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是国家战略规划方向,是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途径。加快光伏等新能源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政策的客观要求,是公司补短板、强弱项、优化电源结构的需要,也是落实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

浩口光伏项目所在地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光资源条件较好,日照充足,稳定度较高,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项目场址地势相对较低,整体平坦,交通条件便利,接入电网条件较好。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光伏项目投资收益门槛要求。

(二)投资风险分析

1. 电价风险:“双碳”战略背景下,新能源项目发展较快,加之新能源逐步参与市场化交易,未来上网电价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投资风险:近期光伏组件等价格波动较大,未来组件价格走势仍不明朗,项目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 限电风险:目前湖北区域新能源风电、光伏均无限电,但未来湖北省新增新能源并网规模较大,局部地区存在一定的限电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浩口光伏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加公司清洁能源比重,优化公司电源结构。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光伏项目投资的要求,投产后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利润。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增资潜江新能源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浩口光伏项目,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和湖北省“十四五”能源和电力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进一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浩口光伏项目已列入湖北省2022年第二批单体新能源项目名单,电量、电价和消纳基本有保障,项目太阳能资源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要求。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本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就投资建设浩口光伏项目的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19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虎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3年3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3年3月22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1,918,940,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96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906,982,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61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1,958,0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349%。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3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62,908,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4%;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08,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4%;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3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08,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4%;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08,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4%;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出租物业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3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08,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4%;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08,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4%;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雅兰、王萍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熊茂垠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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