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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3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平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17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3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平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Bikita矿山资源优势,提高公司锂盐业务原料自给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意公司将现有Bikita 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生产能力增加至200万吨/年(以下简称“项目”),在原投资额36,421.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2,920.00万元)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投资29,974.4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66,395.40万元。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不影响募投项目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正常实施,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春鹏锂业”)。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结合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春鹏锂业提供合计不超过81,0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建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借款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7日。春鹏锂业可以提前偿还借款。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18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3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银芳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是为了充分发挥Bikita矿山资源优势,提高公司锂盐业务原料自给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述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不影响募投项目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正常实施,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春鹏锂业”)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春鹏锂业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春鹏锂业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19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现有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生产能力增加至200万吨/年(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在原投资额36,421.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2,920.00万元)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投资29,974.4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66,395.4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批准在Bikita矿山原有选厂的基础上,投资36,421.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2,920.00万元)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已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售,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73,721,128.51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2022年12月2日、2023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号、2022-121号、2023-014号)。

二、项目投资概述

为充分发挥Bikita矿山资源优势,提高公司锂盐业务原料自给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将现有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生产能力增加至200万吨/年,在原投资额36,421.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2,920.00万元)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投资29,974.4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66,395.40万元。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不影响募投项目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正常实施,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的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项目介绍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

实施主体:由公司间接持股100%的主体Bikita Minerals (Private) Ltd (简称“Bikita”) 实施,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提供借款等合法的方式提供资金,由其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选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津巴布韦马斯温戈省,Bikita持有本项目建设地点的矿权,矿权名称为“Mining lease ML1”,登记编号为“矿权租约编号 1”,矿权面积为15.3km2。根据矿区矿床所在的位置和地表地形,本次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同时根据矿山现状,现有选厂东侧适合布置选矿改扩建工程场地。

建设内容:采矿和选矿工程、尾砂工程、尾矿库及配套设施等。

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额66,395.4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1,399.00万元、设备购置28,142.00万元、安装工程13,354.40万元、地质勘探1,500.00万元、流动资金2,000.00万元。

单位:万元

2、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情况

公司于2022年完成对于津巴布韦Bikita矿山100%股权的收购工作,Bikita矿山东西区锂矿产资源量合计达到5,451.50万吨矿石量,折合156.05万吨碳酸锂当量(LCE)。为充分发挥Bikita矿山资源优势,提高公司锂盐业务原料自给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在现有锂矿120万吨/年选厂的基础上投资建设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在原投资额36,421.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2,920.00万元)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增加投资29,974.4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66,395.40万元。

3、项目设计生产能力

此次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达产后,预计年产锂精矿41.20万吨(其中透锂长石精矿30万吨,含锂辉石-锂云母-锂霞石等混合锂精矿11.20万吨)。较原120万吨/年方案,生产规模增加80万吨/年,产品增加16.5万吨/年(其中透锂长石精矿增加12万吨/年,锂云母-锂辉石-锂霞石等混合锂精矿增加4.5万吨/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具体产能如下:

注:120万吨方案及200万吨方案内透锂长石精矿产量均包含改扩建前原选厂9万吨产量。

四、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Bikita矿区原有选厂单一生产透锂长石精矿。2022年5月公司董事会批准了Bikita 锂矿改扩建工程和新建方案,建成后可生产透锂长石精矿、锂辉石精矿等多种含锂矿物。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是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等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行效率,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不影响募投项目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正常实施,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因此,本次扩产不涉及原有募投项目的调整,增加投资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有望进一步提升锂电新能源原料业务市场规模和行业地位,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持续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方案增加了投资总额,加大了对外投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是为了充分发挥Bikita矿山资源优势,提高公司锂盐业务原料自给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述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不影响募投项目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正常实施,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不影响募投项目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正常实施,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产生影响。因此,本次扩产不涉及原有募投项目的调整,增加投资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有望进一步提升锂电新能源原料业务市场规模和行业地位,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持续提高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加投资扩大产能是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等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行效率,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不影响募投项目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正常实施,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扩产不涉及原有募投项目的调整,增加投资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津巴布韦Bikita 2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20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春鹏锂业”)提供合计不超过81,0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3015号)核准,公司向13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326,076股,发行价格为63.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57.6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26,278,829.13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3,721,128.51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17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1-0001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春鹏锂业实施,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结合项目资金实际需求,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春鹏锂业提供合计不超过81,0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建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4MA7CCKPQ29。

3、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2日。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孙梅春。

6、住所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以南、泉州大道以东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内。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2年9月30日,春鹏锂业总资产为7,196.51万元,净资产为1,867.31万元,负债总额为5,329.20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132.69万元,净利润为-132.6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金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借款金额:人民币捌亿壹仟万元整。

3、资金用途:用于春鹏锂业实施“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建设。

4、借款期限:三年,自2023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7日。春鹏锂业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5、借款利率:0%。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春鹏锂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足够的控制力,可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春鹏锂业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春鹏锂业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春鹏锂业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春鹏锂业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春鹏锂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足够的控制力,可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本次借款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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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日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方”)作为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于2023年3月27日同湖南鸿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胜物流”)、湖南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胜科技”,鸿胜物流全资子公司)、湖南新鸿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胜化工”,鸿胜物流全资子公司)等三家公司(以下合称“目标公司”)及管理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以非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杨东升先生、孙雷先生、陆川先生、邵丹蕾女士、夏泳泳先生、田宇先生、耿成轩女士、况世道先生、杨林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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