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3:30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捷荣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8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3:30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捷荣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主持,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其中董事莫尚云先生和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固贷、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贷款及保理金额,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本次董事会授予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赵晓群女士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内,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保持着稳定的综合业务合作,公司在2019年与农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获得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同时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以公司持有的东莞长安镇的土地使用权“东府国用(2007)第特7号”为公司在农业银行融资所形成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贸易融资、承兑、信用证、保函业务等,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一切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抵押担保。公司与农业银行每年对相应贷款进行了正常续贷。
2021年起农业银行授予公司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2021年8月公司为办理上述抵押土地的房产证,经与银行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土地抵押担保(为办理房产证需要),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捷耀精密和模具制造为相应融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3亿元,保证期至2024年8月。
目前,公司上述土地证对应的房产证已办理完毕。为了保持公司与农业银行融资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公司持有的部分房产抵押给农业银行,具体拟抵押房产为:东莞市长安步步高路408号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1号至4号房产(产权证号为粤(2023)东莞不动产权第0059728号至0059731号,建筑面积合计为146,763.44 ㎡)。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的实际需求,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融资额度及使用以及具体资产抵押事宜,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办理相关融资额度使用及资产抵押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以自有房产向公司在农业银行的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是公司日常融资的资产抵押行为,该抵押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9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额度申请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固贷、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贷款及保理金额,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额度使用
1、在本次董事会授予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家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签订授信合同、贷款合同、应收账款保理合同等各类授信业务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协议(如涉及对外担保时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最终实际签订和使用的合同融资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授信总额度。
2、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赵晓群女士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内,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日常授信融资行为,主要是为提高融资效率,有效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和项目顺利实施,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相关授信额度后将会增加贷款期间的利息支出。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0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
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集团”)的通知,其于2023年4月9日与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德润世家(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捷荣集团拟将其持有公司73,679,484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9%)转让给受让方。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尚需在受让方完成对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和内部评估决策后协商确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企业名称: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晓群
注册资本:港币20万元
住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57号南洋广场1407室
主营业务:投资及贸易等
(二)受让方情况
1、 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7MF6N
法定代表人:孙维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0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红山六九七九二期8栋405
2、 德润世家(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RXG272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启超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04月06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环林街2号绿化大厦3A
二、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4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一)及德润世家(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二)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或称“本协议”),乙方由乙方一和乙方二两个主体构成,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背景
为实现上市公司战略转型和升级,本次拟引入深圳中经大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优化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2、交易方案
各方一致确认甲方拟向乙方合计转让上市公司29.9%股权,即73,679,484股。
具体股权转让价格在乙方完成对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和内部评估决策后,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
本意向性协议仅为交易各方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3、协议解除
本协议签署后60天内,双方就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应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协议,届时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仅为交易各方的初步意向,具体股权转让价格、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需在受让方完成对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和内部评估决策后,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股份转让涉及控股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否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需根据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论证判定。
3、本次交易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批准程序(如涉及);本次交易尚需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以及国家反垄断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如涉及);且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上述审议审批、确认手续是否能获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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