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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2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二、其他

1.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

2.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披露。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2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换届选举及候选人提名具体情况

鉴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22日届满,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有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邵军先生、李建雄先生、张明贵先生、唐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姚宁先生、卜新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姚宁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表决程序及候选人资质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候选人中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二、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履历及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邵军先生简历

邵军,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政治学专业本科、南开大学世界经济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天源证券副总经理,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新希望财务公司总裁、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浙江前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邵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邵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邵军先生目前在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裁,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建雄先生简历

李建雄,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首席运营官,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于2022年8月受到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李建雄先生未直接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李建雄先生目前在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明贵先生简历

张明贵,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获会计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地产事业部总裁、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总裁,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川商总会秘书长、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川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 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明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张明贵先生未直接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张明贵先生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冲先生简历

唐冲,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无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唐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唐冲先生未直接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唐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宁先生简历

姚宁,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北京大学专业会计硕士(MPAcc)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LG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税务业务主管合伙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易后台财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今,任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姚宁先生未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姚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卜新平先生简历

卜新平,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博士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注册投资咨询师。曾任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委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和北京市科委专家库专家;2020年12月至今,任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大庆华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卜新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卜新平先生未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卜新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28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换届选举及候选人提名具体情况

鉴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22日届满,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李红顺女士、汪润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后,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将在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继续担任监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二、备查文件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李红顺女士简历

李红顺,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助理,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部长,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红顺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李红顺女士未直接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李红顺女士目前在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润年女士简历

汪润年,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商学院(现天津商业大学)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曾任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中心副总经理,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副总监;现任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创云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汪润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汪润年女士未直接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汪润年女士目前在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目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2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1-5项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4、5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第4-6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第5项议案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前(含),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3年5月5日17:3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6;投票简称:“华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

(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对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表决意见示例表: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0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8:3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其中,李建雄、张明贵、姚宁、卜新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主席李红顺,监事汪润年,职工监事陶泽,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炜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定并实施《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定并实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邵军先生、李建雄先生、张明贵先生、唐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姚宁先生、卜新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姚宁先生、卜新平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因此回避本议案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3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9:3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其中,李红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顺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提名李红顺女士、汪润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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