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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证件及有关资料原件,于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股东资格验证及签到。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截至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与召开日相距不超过7个交易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盐湖股份公司1号楼16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二)股东大会报告文件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 议案10.00、11.00、12.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四)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登记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号码:0979-8448122

电子邮箱:yhjf0792@sina.com

信函或传真请注明“盐湖股份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979-8448121查询。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岩熊智

联系电话:0979-8448121

电子邮箱:yhjf0792@sina.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16000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2

2.投票简称:盐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编码1.00~9.00),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编码10.00~12.00),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如议案编码10.00,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编码11.00,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议案编码12.00,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1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1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25号),公司针对《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高度重视,并及时针对关注问题进行核实,现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2023年一季度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69.35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23.55亿元,请说明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构成。同时,请说明使用大额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必要性,预计对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有利于聚焦主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回复:

(一)截止2023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构成。

1.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分布情况

2022年公司主业产销两旺,在生产经营环境持续向好的推动下,公司存量资金不断增加。为提升资金收益,公司对部分存量资金开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业务,资金在安全性及流动性均有较好的保证,截止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合并口径货币资金具体分布明细如下表:

(2)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保证存量资金安全,盐湖股份公司存量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地方城商银行。

(3)货币资金的管理模式

公司资金采用集中管理模式,公司实时监控分子公司的资金使用状况,严控资金流向,确保公司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公司章程》《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保证资金安全。

为保证资金安全,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盐湖股份公司财务部还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承兑汇票管理办法》《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办法(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内部借款管理办法》《债务融资管理办法》等内部文件,以规范公司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理财产品及证券投资。为有效利用闲置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2022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除理财产品以外,公司还进行了部分证券投资,截止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合并口径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表:

注:前述理财产品金额包括投资本金及利息。

(二)请说明使用大额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必要性,预计对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有利于聚焦主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标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风险可控的有价证券:如外部评级AAA级(如有)且公开发行、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或底层资产清晰、低风险(如国债逆回购等)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以提高自有资金收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另一类是股权投资(含投资于拟上市公司IPO或已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等),通过投资股权参与到公司主营业务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实现公司盐湖利用综合板块产业布局。

从必要性上看,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一是能够拓宽现有资金投资的渠道:通过开展证券投资,积极参与市场,探索更多交易结构,发掘更新投资模式,能够不断优化公司的资金布局,提高资金管理质效;二是有利于公司贯彻实施多点支撑的发展战略:根据公司“十四五”产业规划,以及“一核两翼,多点支撑,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和“科技+资源+资本+市场”的产业发展模式,投资管理是全面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的重要环节,通过寻找优质投资标的、开展投资活动,有利于延长公司产业链、完善产业布局,为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提供产业支撑;三是能够提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新途径:通过公司闲置资金的组合配置进行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争取实现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资产收益率,有效促进盐湖产业发展,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能力。

此次由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投资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主要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提升资金收益率,为公司开展主营业务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此外,股权投资的拟投资标的主要为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能够进一步完善盐湖产业布局,有利于聚焦主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二、你公司负责证券投资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针对证券投资是否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的措施,并简要说明有关情况。

回复:

(一)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公司近年来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相关业务人员也通过该业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投资经验,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专业能力,同时本次证券投资实施主体盐湖投资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金融投资等,通过外部引进专业人才等方式已经储备了一批金融业务管理、操作人才。其中主要工作人员具有10年以上金融机构工作经验,并具备相关资质。

(二)投资决策程序、报告及监控制度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工作细则》《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与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权责划分、风险控制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将对重大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投资方案进行跟踪、检查;公司战略规划部、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审计与风险控制部、法律合规部等职能部门及外聘风险控制小组针对证券投资行为进行严格的流程监督、风险防范,确保控制投资风险。

盐湖投资公司制定了《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金融类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金融类投资业务管理细则(试行)》《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等针对投资管理、风险管理、投资业务操作等方面的制度,具备完善的监控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在报告制度方面,一是建立了业务台账报备制度。通过建立业务台账并按季报送股份公司及上级监管单位动态掌握投资业务开展情况。二是建立了风险日常报告和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定期的日常风险报告对投资相关风险识别、评估和风险事件进行监控、跟踪。三是建立了重大风险专项报告制度。通过发生重大风险时的专项报告对投资方面临时性、突发性、及重大风险因素进行识别、跟踪。

在决策与监控措施方面,一是构建风险控制体系。盐湖投资公司构建了由党委会、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构成的风险控制组织体系。二是建立全流程风险监控措施。盐湖投资公司建立了涵盖投前风险识别评估、投中合法合规审查及投后定期检查的监控措施。三是对投资资金实施严格管理。盐湖投资公司通过对资金预算管理、支付管理及投资后对于金融产品的确认和计量等措施对投资资金实施严格管控。

(三)其他控制投资风险的措施

有价证券投资方面:一是执行高于金融机构要求的准入标准。盐湖投资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将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及风险管控措施。对于投资标的,将设置高于一般金融机构要求的“准入标准”,盐湖投资公司将从管理人或发行人资质、产品备案登记场所、外部评级、挂牌交易场所等多个维度进行前置筛选,经过前置筛选通过后的项目,再根据资产类别推进后续工作。二是施行分层分级的审批流程。为严格把控风险,最大限度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同时兼顾资金使用效率,盐湖投资公司将根据具体金融产品及底层资产的风险特征,对投资标的进行分类,同时,结合单笔投资金额,再对每一类投资业务进行分档。综合以上分类分档结果,设置独立审批流程,确保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决策,严格落实审批流程,谨慎合规开展投资业务。三是对投资资金进行分散配置。为避免因投向某类产品的资金过于集中而产生的集中度风险,兼顾投资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及投资收益保障,盐湖投资公司拟将投资资金配置于多个风险可控、资产不交叉的有价证券或金融产品中,同时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对单支产品的持仓进行动态调整,最大限度做到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股权投资方面:一是对标的实施准入管理。对投资标的从所处行业、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等维度进行准入筛选。二是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准入通过的标的将由盐湖投资公司业务部门、风控部分(含专职法务工作人员)发起全面尽职调查,如有需要,将聘请专业第三方共同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三是履行严格的逐级审批程序。尽调结束后,将形成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经过盐湖投资公司内部、盐湖股份公司、上级监管部门(如需)三级审批后,审慎开展。

三、你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开展投资的具体情况及盈亏情况。

回复:

盐湖投资公司原名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4日,注册资本7.8亿元,是隶属于盐湖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6月转型并更名为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后,业务范围由原先的资产管理扩大到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等。盐湖投资公司转型后,尚未开展投资业务,后续将在履行各级审批程序的前提下合规、审慎开展投资。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7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0.62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40.6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6,927,622股,约占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的0.68%。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75,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40.6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8,463,811股,约占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的0.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5)。2022年12月3日、2023年1月6日、2023年2月4日、2023年3月4日、2023年4月6日,公司分别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53,882,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5.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2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291,714,193.59元(不含交易费用)。

其中,2023年4月14、17、1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6,86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支付金额为152,813,809.34元(不含交易费用)。因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日为2023年4月28日,本次回购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不得实施股份回购”的规定。本次回购系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操作失误而造成,实非主观故意。

公司在得知窗口期回购情况后,立即向监管部门汇报和沟通了相关事项,并对本次违规回购股票的行为进行了反思,并就本次违规行为给广大投资者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汲取本次违规回购的教训,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执行力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其他说明

(一)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公司其他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公司其他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1月2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58,357,592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疏忽,本次回购部分股票的交易时间发生在一季度报告披露前十个交易日之内。我们对出现以上工作失误深表歉意,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股份回购、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规范运作,避免类似失误的发生。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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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会前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柯瑞文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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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经审查,因工作人员疏忽,部分内容错误,需要补充更正,现对公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选举刘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刘俊先生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简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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