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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公司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过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沟通,认为交易额度及方式尚需进一步协商。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决定取消该议案。

证券代码:601258    证券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3-058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2、 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过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沟通,认为交易额度及方式尚需进一步协商。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决定取消该议案。

特别提示:

1、因场地有限,已预约参会投资者优先进入会场。

2、预约资料请至电子邮箱:dshmsc@pdqmjt.com (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及股东大会地址变更事项(公告编号:2023-052)外,于2023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王四营乡红事会路1号北京德云红事会馆1号院(一号厅)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3-056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廖朝晖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规定: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情况下,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廖朝晖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廖朝晖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向廖朝晖女士自担任公司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其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19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3-059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函件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公告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333号);2023年05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59】号),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重整投资人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根据《重整计划》中重整投资人承诺,庞大集团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亿元、11亿元、17亿元,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达到35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2022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庞大集团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2023年4月29日,公司公布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80亿元、9.02亿元和-14.41亿元,三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0.41亿元。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投资人需补足的业绩承诺补偿款为34.59亿元。

公司两次向重整投资人发出了《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发出落实〈重整计划〉业绩补偿承诺的函》,重整投资人回复,如下:

(一)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复:2023年4月29日,庞大集团公布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深商集团及国民运力将根据《重整计划》中关于业绩补偿承诺的规定,在2023年7月底前以现金方式补足业绩承诺补偿款34.59亿元,具体业绩补偿的实施计划,正在拟定中。

(二)深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元维资产同意将深商北方、金信科技、天南科技、国民运力数通科技和深商金控目前合计持有的约23.5亿股庞大集团股票作为现金补偿的保障。

依据重整投资人回函,深商集团及国民运力将于2023年7月底前补足34.59亿元,公司将会持续关注承诺事实的进展,并根据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上述重整业绩补偿义务已经产生,且不因公司触及面值退市而免除。公司作为受偿人,公司将持续督促重整投资人制定业绩补偿的具体方案、资金准备情况及其他履约保障措施。若重整投资人在承诺日期前不能补足业绩承诺补偿款,公司将要求重整投资人通过追加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加强履约保障,若仍无法完成业绩补偿,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诉讼等方式向重整投资人追偿。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积极督促重整投资人按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落实具体实施计划,加强履约保障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涉嫌掏空上市公司现金和资产的事项

(一)关于大额款项的收回情况

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表述:大额其他应收款中所述事项,庞大集团其他应收款中合计10.05亿元的款项对应的相关交易尚未完成,相关款项余额占2023年即将到期留债的比例为66.29%,相关业务能否正常开展、相关款项能否正常回收对留债的偿付造成较大影响。

截至目前,大额其他应收款已收回7.3亿元,占10.05亿大额应收账款的72.63%,公司将继续对尚未收回的大额其他应收款继续催收。目前,公司正在开展自查自纠,关于上述事项是否存在隐瞒关联关系或虚构无任何商业背景的交易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不确定。若存在上述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关于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目前,公司正在论证关联交易的商业实质性、必要性及公允性,并于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与关联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决定取消该议案。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三、关于上市公司回购和股权转让事项

(一)关于回购计划的实施

2023年4月24日,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计划的议案,拟在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10月23日期间回购金额2.5亿元的股票。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大额应收款项未收回、破产重整到期债务等事项,会计师认为公司存在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

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澄清公告》,基于会计师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正在论证,回购股份后,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截至目前,尚不具备实施回购的条件。

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媒体发布回购资金已到位信息。公司是根据当时的存量货币资金结余情况予以回复,并未充分考虑到公司当时正在论证公司是否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未同步提示可能不具备实施回购条件的重大风险。

根据重整投资人的承诺,公司预计将在2023年7月底前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34.59亿元。公司作为受偿人,公司将持续督促重整投资人制定业绩补偿的具体方案、资金准备情况及其他履约保障措施。若重整投资人在承诺日期前不能补足业绩承诺补偿款,公司将要求重整投资人通过追加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加强履约保障,若仍无法完成业绩补偿,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诉讼等方式向重整投资人追偿。业绩承诺补偿款的落实将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则依回购计划将在2023年10月23日内实施并完成回购义务。

(二)关于央企进驻、股权转让的报道

关于国企已入场的相关报道不属实。目前,公司初步核实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向媒体提供不实信息。公司将继续核实媒体报道相关情况,如发现公司或相关方存在违规向媒体提供不实消息的情况,公司将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未签署任何相关协议,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没有任何需要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方案。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19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3-057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5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59】号),全文内容如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近期本所收到投资者相关投诉称,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掏空上市公司现金和资产、利用退市逃避重整业绩承诺、上市公司虚假回购等违规事项。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3.1.1条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一、关于掏空上市公司现金和资产。投诉举报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继宏涉嫌通过潜在关联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请你公司对照投资者投诉材料核实相关情况,是否存在隐瞒关联关系或虚构无任何商业背景的交易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另有投诉举报称,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向实控人黄继宏控制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整车及零部件的总额不超过10亿元,涉嫌控股股东利益侵占。请你公司核实论证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不得将未经充分论证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重整投资人业绩承诺的履行。投诉举报称,公司控股股东存在涉嫌逃避35亿元重整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根据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2020年-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80亿元、8.98亿元、-14.41亿元,未达到重整投资人3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的业绩承诺标准,重整投资人应当在2022 年年报披露后三个月内向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1)上述重整业绩补偿义务已经产生,且不因公司触及面值退市而免除。请重整投资人明确业绩补偿的具体方案、目前资金准备情况和其他履约保障措施,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履行承诺的重大风险。(2)请你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说明截至目前已采取的敦促重整投资人履行业绩承诺补偿的具体措施,如果重整投资人未能按时履行业绩补偿,你公司将采取哪些应对和救济措施。(3)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采取确实有效措施督促重整投资人按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上市公司回购和股权转让事项。投诉举报称,公司回购计划涉嫌虚假信息披露,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媒体发布回购资金已到位、国企已接手等信息误导投资者投资决策。请你公司核查前期筹划并披露回购公告的决策程序是否审慎合规,是否充分考虑年报编制中反映的公司财务及持续经营能力情况。你公司在尚未回复本所问询期间,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及相关媒体报道称回购资金已到位,上述信息发布是否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你公司应尽快核实,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四、关于公司面值退市相关事项。截至2023年5月18日收盘,*ST庞大股价为0.48元/股,已经连续16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预计将于5月24日触及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面值退市情形,本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其后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作出退市决定后,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请你公司依法依规做好后续交易期间的退市风险提示,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工作安排。同时,妥善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和咨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请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快核实相关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本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以上为上交所《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全文。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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