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于2023 年5月17 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依法减持的,本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 22 号四楼证券部
邮编:312000
咨询联系人:唐伟将
联系电话:0575-88262235
传真电话:0519-88262235
八、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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