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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6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24,026,908.80元/156,506,636股=0.7924706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收盘价-0.7924706元/股。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73,000.00股后的155,033,6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股东佛山市兆峰投资有限公司、永新县吉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少宏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即34.25元/股。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3.03元/股。

2、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小熊转债”转股价格将由55.23元/股调整为54.44元/股,从2023年5月30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小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七、咨询机构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3号

咨询联系人:梁伦商、金环

咨询电话:0757-29390865  传真电话:0757-23663298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7069         债券简称:小熊转债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小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69         债券简称:小熊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55.23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54.44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5月30日

一、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99号)核准,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5,3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53,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65.92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734.08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GZAA60500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869号”文同意,公司53,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9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小熊转债”,债券代码“127069”。

根据《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小熊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55.23-0.7924706=54.4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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