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潘吉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潘洁羽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3、6、7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岳男、李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上一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相关推荐
-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