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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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17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需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中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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