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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19日,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新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提取了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120个月。根据该笔贷款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质押合同》《不可撤销担保书》,云南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为石新公司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其持有的石新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石新公司以石林66MWP光伏发电项目电费收益权及应收账款、项目资产及设备资产进行质押和抵押。

2023年6月5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为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在公司收购石新公司100%股权完成后,石新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收购后石新公司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收购石新公司100%股权完成交割且石新公司一期光伏项目取得划拨土地证后,接替新能源公司为石新公司上述在招商银行的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收购石新公司100%股权完成后,石新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石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6681261408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普典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7日

实缴资本:15720万元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北大村

经营范围:太阳能的投资开发

股权结构:公司收购石新公司100%股权前后,石新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石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石新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额度:45,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在公司收购石新公司100%股权完成后,石新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收购后石新公司的正常运作,公司在收购石新公司100%股权完成交割且石新公司一期光伏项目取得划拨土地证后,接替新能源公司为石新公司在招商银行的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石新公司100%股权完成后,石新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收购后石新公司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收购石新公司100%股权完成交割且石新公司一期光伏项目取得划拨土地证后,接替原股东为石新公司在招商银行的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在收购石新公司100%股权完成交割且石新公司一期光伏项目取得划拨土地证后,接替原股东为石新公司在招商银行的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399,313.00万元(含本次担保,含双重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0.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3,201.36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82%。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74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5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议案》。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3﹞478号),同意将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进行变更,项目总装机容量由350兆瓦变更为300兆瓦;建设内容由安装70台单机容量为4.5兆瓦和7台单机容量为5兆瓦的风电机组,变更为安装48台单机容量为6.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不含流动资金)由223445.1万元变更为161,342.37万元。

本次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8,293,569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9,750,89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65,890,488.64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9,218,765.9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6,671,722.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610006)。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通泉风电场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泉风电场是云南省“8+3”新能源规划中20个风电项目之一,规划场址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东南部与曲靖、陆良交界的山脊地带,地理位置坐标介于N25°10′1.35″~N25°28′29.87″、E103°26′36.97″~E103°44′10.16″之间,可利用山脊海拔高程在2100m~2520m之间。场址附近及其周边有多条公路通过,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总体上看,通泉风电场开发建设条件较好。

(二)项目核准情况

2021年6月28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产业﹝2021﹞549号),同意建设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装机容量350兆瓦,安装70台单机容量为4.5兆瓦、7台单机容量为5兆瓦的风电机组。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224,499.31万元,静态总投资216,046.7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计,由企业自筹,其余资金从商业银行贷款。《关于通泉风电场项目获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详见2021年6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项目建设情况

2021年6月23日,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通泉风电场项目的议案》。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背景下,为紧抓云南省“绿色能源牌”战略机遇,推动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目标实现,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大做强,同意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通泉风电场项目,工程装机规模为350兆瓦,工程总投资(含流动资金)为224,499.31万元。《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通泉风电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详见2021年6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7月13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2年3月10日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泉风电场项目开工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详见2022年3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项目首批24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于2022年12月4日实现并网发电,第二批24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于2023年1月18日实现并网发电,《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泉风电场项目首批机组并网发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7)、《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泉风电场项目第二批风机并网发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详见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通泉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情况

项目取得核准后,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环评、水保和林勘等后续专题研究工作。在林地现地调查阶段发现部分机位的吊装平台涉及天然乔木林且无法调整避让,根据相关敏感性因素详查及批复意见,项目只有48个机位点可用。因此,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优选48个机位先行建设300兆瓦容量,并按相关规定申请项目容量及建设内容进行变更。

2023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3﹞478号),变更后,通泉风电场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0兆瓦,建设内容为安装48台风力发电机组。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161,342.37万元,静态总投资155,966.69万元。除上述内容外,本项目其他核准事项仍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产业﹝2021﹞549号)文件执行。《关于通泉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详见2023年5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对公司的影响

变更后,该项目总装机容量由350兆瓦变更为300兆瓦;建设内容由安装70台单机容量为4.5兆瓦和7台单机容量为5兆瓦的风电机组,变更为安装48台单机容量为6.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该项目的总投资减少,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将有较大幅度提升。项目的建设运营,有利于公司绿色能源发电业务的良好发展。与此同时,公司将积极争取增量新能源项目资源,确保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目标实现。

五、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变更后,通泉风电场项目的总投资减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待条件成熟时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2023年6月5日,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议案》。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通泉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3﹞478号),同意将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进行变更,项目总装机容量由350兆瓦变更为300兆瓦;建设内容由安装70台单机容量为4.5兆瓦和7台单机容量为5兆瓦的风电机组,变更为安装48台单机容量为6.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不含流动资金)由223445.1万元变更为161,342.37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事宜。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7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6月21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下午2:00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关于拟为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等相关公告。

提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1的表决通过是提案2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0871-6312634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刘益汉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    0871-63126346

电子邮箱:597541817@qq.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3

2.投票简称:能投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7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1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6月5日下午2: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青燕及监事谭可、付敏、李显芳现场出席,监事文春燕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青燕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收购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拟为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在公司收购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新公司”)100%股权完成后,石新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收购石新公司100%股权完成交割且石新公司一期光伏项目取得划拨土地证后,接替原股东为石新公司在招商银行的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保障收购完成后石新公司的正常运作。上述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议案》。

本次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事宜。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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