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07元(含税)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24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3年5月25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2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42,88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包括A股股东及H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500,192.90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1) 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税前每股人民币0.007元发放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063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股东(“沪股通股东”),其现金红利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0063元。如相关投资者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可按照《财税〔2014〕81号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A 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07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方案有疑问的,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177590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中信银行:6月12日起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表
6月12日,中信银行官网更新的人民币存款利率表显示,该行自2023年6月12日起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表。其中,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为0.2%;
华夏银行:12日起人民币活期及定期存款利率均有下调
6月12日,华夏银行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人民币存款利率的公告。公告称,该行自2023年6月12日起调整人民币存款利率。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科慧能源有限公司 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任务,抢抓新能源发展的历史机遇,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设计”或“公司”)投资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科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慧能源”)拓展能源管理、节能降碳、储能用能工程设计、系统集成以及EPC工程总承包等业务,并于近日收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匡文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