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11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峰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大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李大开先生在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接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3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90,368,67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和 2022 年8月3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次会议审议、并经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已于 2022年9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136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已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 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3年9月14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4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含)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参见本次董事会议案2相关内容,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原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已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关 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3年9月14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4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含)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大开,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0年至2001年历任陕西汽车齿轮总厂设计室主任、经营计划处处长、厂长;2001年9月至2016年2月历任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5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中国齿轮行业协会会长;2015年11月至今任中国齿轮和电驱动专业分会名誉会长;2019年5月至今任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至今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大开先生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汽车产业功勋人物等荣誉。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新春”)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周宇先生于2023年3月16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 2023 年6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大开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若李大开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则由李大开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大开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五洲新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大开,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0年至2001年历任陕西汽车齿轮总厂设计室主任、经营计划处处长、厂长;2001年9月至2016年2月历任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5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中国齿轮行业协会会长;2015年11月至今任中国齿轮和电驱动专业分会名誉会长;2019年5月至今任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至今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大开先生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汽车产业功勋人物等荣誉。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概述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90,368,67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8月3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次会议审议、并经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已于2022年9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2-06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110)、《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等相关公告。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3年9月14日)。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3年9月14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3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3日

至2023年7月3日

投票时间段为当日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6月14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 年 6月30日(星期五)9:30-16:30

2、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以传真 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件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徐凯凯

3、联系电话:0575-86339263

4、电子邮箱:xcczqb@xcc-zxz.com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五洲新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五洲新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大家资产:“降息”稳定经济增长 利好权益投资
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央行6月13日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2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1.9%,上次为2.0%。大家资产认为,本次“降息”有助于改善市场预期,促进内需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次分派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442126)不参与本次分派。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谅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恩博常州”)与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众动力”)达成谅解。因云众动力向纳恩博常州供应的电池存在工艺灌胶问题,向纳恩博常州赔偿5,000万元。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产品获得 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及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近日,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双鹤”)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9AA-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3B02975),全资子公司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滨湖双鹤”)收到了国家药监局颁发的丙泊酚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3S0082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