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3名,实际到会董事12名(张东宁董事委托杨书剑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杨书剑董事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3名,实际到会董事12名(张东宁董事委托杨书剑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杨书剑董事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不良资产处置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21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关键参数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投资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提名霍学文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霍学文先生为本行董事,任期三年,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向股东大会通报。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公司治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霍学文先生,本行党委书记,于1986年、1989年、1996年分别获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2006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研究员、高级政工师、副教授。2018年11月至2022年2月任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局长,其间:2010年7月至2010年10月参加赴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挂职培训;2007年7月至2009年2月任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金融办主任(兼);2005年1月至2007年7月任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2001年11月至2005年1月任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工委副书记;1998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中国证监会政策研究室国际调研处副处长、处长,国际合作部国际合作处处长;1997年5月至1998年12月任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办公室干事、助理调研员;1989年6月至1997年5月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教师、副教授。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16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16日
至2022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2 听取北京银行2021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出席回复:拟出席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之后,2022年3月10日之前在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为严格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股东如到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如实登记有无
发热、呼吸道症状,个人近期行程等信息。
(2)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会场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抵达会场时,请服从
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普通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2年3月10日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7名,实际到会监事7名。会议由曾颖监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自即日起实施。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自即日起实施。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名与选举办法〉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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