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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担保1: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科”)提供不超过2.50亿元的担保。

●担保2:公司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

●担保3:公司为新科佳都提供不超过2,206.88万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且均属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28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公司拟为重庆新科与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0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白云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公司拟为新科佳都与工商银行白云路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等债权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相关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或履行相关义务起)之次日起三年。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综合授信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公司拟为新科佳都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206.88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月27日、2022年2月22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新科、新科佳都的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二、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2. 担保额度:2.50亿元人民币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工商银行白云路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2. 担保额度:20亿元人民币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范围:自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双方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届满,或对外承付,或履行担保义务,或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农业银行海珠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 合同双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2. 担保额度:2,206.88万元人民币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71.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1.78%;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57.28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7.28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03%。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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