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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前次被动 减持股份实施结束暨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持股5%以上的股东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95,220,7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24%)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或担保因违约存在强制平仓的风险,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继续被动减持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进行,减持股份应不超过30,928,861股,减持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90天内进行,减持股份应不超过61,857,722股,减持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原投资”)出具的《关于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实施结束的告知函》及《关于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获悉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前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同时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股票质押融资或担保因违约存在强制平仓的风险,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继续被动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实施结束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了《2021-096:关于控股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实施结束暨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披露后,自2021年11月22日至今,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0,678,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股份及其孳生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2021年6月3日,自2021年6月3日至今,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68,236,4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

(二)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股东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后的质押情况

马鸿先生前次被动减持的股份均为已质押的股份被动减持,前次减持结束后,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质押情况如下:

(四)其它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减持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减持方式、数量与减持计划一致。

3、马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情况

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股票质押融资或担保因违约存在强制平仓的风险,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继续被动减持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进行,减持股份应不超过30,928,861股,减持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90天内进行,减持股份应不超过61,857,722股,减持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二)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减持原因:股票质押融资或担保违约;

4、交易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

5、减持数量和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不超过30,928,861股,减持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不超过61,857,722股,减持比例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应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90天内进行;

7、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8、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相违背的情形。

(三)其它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属于被动减持,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马鸿先生、兴原投资均无法控制本次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以及减持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等不确定性,存在是否能依法依规减持的不确定性。

2、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本次股份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造成实质上的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出具的《关于前次被动减持股份实施结束的告知函》及《关于后续被动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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