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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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綦东钰、唐亚波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綦东钰工作调整原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指派刘肖艳接替綦东钰继续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唐亚波、刘肖艳。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拟签字会计师的从业经历:刘肖艳,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刘肖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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