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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08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3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接受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园支行向公司发放人民币6亿元贷款,贷款年利率为4.65%,按年结息,期限60个月。该委托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持有的部分土地、厂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并由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0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3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维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接受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园支行向公司发放人民币6亿元贷款,贷款年利率为4.65%,按年结息,期限60个月。该委托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持有的部分土地、厂房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并由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1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相关担保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东控股”)委托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园支行(以下简称“马鞍山农商行市政公园支行”)向公司发放人民币6亿元贷款,贷款年利率为4.65%,按年结息,期限60个月。

●该委托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持有的部分土地、厂房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并由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为本金数额人民币6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接受委托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接受江东控股委托马鞍山农商行市政公园支行向公司发放人民币6亿元贷款,贷款年利率为4.65%,按年结息,期限60个月。该委托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持有的部分土地、厂房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并由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接受委托贷款及相关担保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江东控股

1、公司名称: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成立时间:1999年3月15日

4、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邦彦

6、公司住所: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号

7、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餐饮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马鞍山农商行市政公园支行

1、公司名称: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园支行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成立时间:2006年6月2日

4、负责人:金旸

5、公司住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碧溪丽景城市花园1-111室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许可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成立时间:1999年12月12日

4、注册资本:65,431.48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6、公司住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7、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汽车租赁(不带操作人员的汽车租赁);机动车改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62,423.72万元,负债总额1,017,391.1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1,767.9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81,982.30万元,资产净额245,032.5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2,824.96万元,净利润-48,911.8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257,298.73万元,负债总额1,029,458.2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8,479.8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29,890.38万元,资产净额227,840.53万元;2021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42,014.17万元,净利润-75,108.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接受委托贷款及相关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委托人: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受托人: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园支行

3、借款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委托贷款金额:6亿元人民币

5、委托借款期限:60个月

6、贷款年利率:4.65%

7、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8、担保方式: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资产清单: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的主债权为本金数额人民币6亿元;

(4)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判决迟延履行的利息、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保全费、保险费、评估费、鉴定费、登记费、过户费及其税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五、本次接受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接受委托贷款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接受委托贷款为非关联交易,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贷款利率合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江东控股通过马鞍山农商行市政公园支行向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6亿元,并且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持有的部分土地、厂房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并由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将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支付利息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为公司接受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为了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采用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目前已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该客户须信誉良好,且经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确认。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0万元。其中,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3)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徽融”)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6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上海徽融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1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附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注:上表中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结合上一年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1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11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徽融”)、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菱汽车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汪祥支。

5、经营范围:重型汽车、汽车底盘的研发生产、销售。重型汽车发动机的研发、生产、销售(此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客车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华菱汽车的资产总额607,581.04万元,负债总额363,715.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5,622.1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9,704.64万元,资产净额243,865.7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3,895.36万元,净利润-18,253.3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华菱汽车的资产总额714,619.31万元,负债总额491,629.5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6,093.7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74,922.74万元,资产净额222,989.71万元;2021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01,492.88万元,净利润-20,876.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上海徽融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62号520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杨志刚。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海徽融的资产总额152,368.35万元,负债总额114,802.7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435.7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5,771.40万元,资产净额37,565.6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38.26万元,净利润571.9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上海徽融的资产总额159,276.63万元,负债总额120,445.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825.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1,382.48万元,资产净额38,831.03万元;2021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570.02万元,净利润827.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74.25%的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间接持有其15%的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89.25%的股权。

(三)星马专汽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西路799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薛永昌。

5、经营范围:专用汽车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汽车的研发;专用汽车的销售(不含品牌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星马专汽的资产总额84,043.13万元,负债总额63,004.1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2,645.98万元,资产净额21,039.0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714.84万元,净利润2,541.9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星马专汽的资产总额94,067.30万元,负债总额74,714.9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4,335.27万元,资产净额19,352.31万元;2021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9,402.41万元,净利润-1,686.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芜湖福马

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鞍山路6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汪大高。

5、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空气压缩机、汽车取力器、钢结构制品、汽车及工程机械零部件;润滑油销售;道路普通货运。

6、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芜湖福马的资产总额24,722.90万元,负债总额11,888.2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1.5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643.28万元,资产净额12,834.7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703.21万元,净利润2435.6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芜湖福马的资产总额25,849.31万元,负债总额11,840.6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2.0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615.72万元,资产净额14,008.64万元;2021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4,605.40万元,净利润1,173.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华菱汽车、上海徽融、星马专汽、芜湖福马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皆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拱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为了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采用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目前已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该客户须信誉良好,且经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确认。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0万元。其中,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芜湖福马、上海徽融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3)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6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上海徽融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附件: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注:上表中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子公司结合上一年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1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推选职工监事的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11日收到潘娜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潘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11日收到公司工会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推选贾守先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函》。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推选贾守先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贾守先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贾守先先生与公司监事会其他4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公司及监事会对潘娜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2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贾守先,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公司律师。2010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法学专业。2010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科员、主任科员,本公司营销分公司法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部长。现任本公司法务合规部部长。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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