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光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赵光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号公告)。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向银行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在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可将银行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转授信给全资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使用。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之一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丰元锂能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丰元锂能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丰元锂能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9月30日,丰元锂能资产负债率为51.79%。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元股份”)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在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号)。
基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二)授权情况
1、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总额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具体调整下属全资公司之间、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以上额度调剂仅限于在下属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之间进行。
3、本事项有效期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新增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开展业务,因此尚无财务数据。截至本公告日,云南全资孙公司尚在工商注册办理中,因此尚无财务数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0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广汇路521号
法定代表人:赵光辉
注册资本:51,000万
经营范围: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丰元精细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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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山东丰元精细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7日
注册地点: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中兴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赵光辉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精制草酸、草酸盐、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山东丰元精细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经查询,山东丰元精细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6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迎宾东路以南,泉潭路以东,外环北路以西,钱塘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邓燕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丰元锂能持有62.5%股权,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7.5%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开展业务,因此尚无财务数据。
经查询,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云南全资孙公司
该公司尚在工商注册办理中。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新增的担保额度是公司预计情况,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相关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外部融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此次公司新增为公司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0,000万元人民币。对于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和控股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的事项,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下属公司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38%;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控股股东
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有效期12个月,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号)。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光辉回避表决,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增加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即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有效期自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赵光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赵光辉先生需回避表决。
4、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赵光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59,617,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51%,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赵光辉先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资金需求,为支持公司发展,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经营的不时之需,赵光辉先生拟增加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即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有效期自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授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赵光辉先生签署相关借款协议或相关文件,并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次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无任何其他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近期资金需求,为支持公司发展,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经营的不时之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拟以向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支持公司的发展。
赵光辉先生对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保证了公司资金正常运转,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赵光辉先生借款余额为3,900万元。
2022年1月12日,公司与赵光辉先生签订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承诺认购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9,000万元(均含本数),同时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赵光辉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本次借款的出借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赵光辉先生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增加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增加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0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11号楼 15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9、鉴于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各地风险等级与防疫政策存在差异,提醒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及时了解与遵守青岛市的相关防疫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关于增加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中议案3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议案2、3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2年3月9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11号楼 15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倪雯琴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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