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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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刘荃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山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张邈女士接替刘荃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王天红先生和张邈女士(简历附后),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刘荃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3月16日
附件:张邈女士简历
张邈,199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经济学硕士,2004年注册为全国首批保荐代表人。先后就职于君安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华泰联合证券、信达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主持了内蒙一机(600967)、紫光国微(002049)、西藏发展(000752)、成都卫士通(002268)、武汉高德红外(002414)等项目的发行保荐工作、蓝星石化重大重组及定向增发工作,并直接参与主持了多家拟上市公司的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具有丰富的股票发行工作经验。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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