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支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通知》,就疫情期间做好金融服务提出六项举措,包括提升抗疫金融产品服务质效、做好受困企业及个人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提高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3月1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支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通知》,就疫情期间做好金融服务提出六项举措,包括提升抗疫金融产品服务质效、做好受困企业及个人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提高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具体来看,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及个人提供防疫专项银行贷款、保险保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求,主动对治疗药物、疫苗研发、防疫用品等卫生医疗重点领域,以及防疫相关行业企业、城市保障型企业(如水、电、燃油、燃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和保障香港供应的跨境企业开展摸排对接,密切跟进企业资金状况,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办理程序,支持企业融资需求。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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