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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1

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38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1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8%,不超过2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6)。

截至2022年2月25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期限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2年2月24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2021年12月2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2月9日和2022年1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999,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24%,最高成交价为25.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05元/股,成交均价为24.1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8,365,787.7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5624%。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

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8元/股,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期限自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和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回

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经

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其他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21年9月17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小于5%,关于该一致行动人减持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和2022年1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和《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上述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3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025,387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已回购股份的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

股份将用于未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等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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