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恒泰证券将于2022年3月17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恒泰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目前本基金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3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2年3月18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恒泰证券将于2022年3月17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恒泰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或400-196-6188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热评话题
相关推荐
- 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
- 近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亿元,支持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本殡葬服务、精神卫生福利、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等项目261个。
- 国内 投资 证券 民生 0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