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前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一、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再重新评估。公司对于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20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影响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对公司主要影响如下: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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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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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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