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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恒康,证券代码:0022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1日和2022年3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恒康,证券代码:0022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1日和2022年3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管理人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管理人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3、管理人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7),其中第二项“会议审议事项”中披露:“本次会议将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更正为:“本次会议将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经核查,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重整工作正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推进。管理人于2022年3月21日与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财务投资人、恒康医疗签署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并定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及出资人组会议,分别审议表决《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管理人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且存在部分或全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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