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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B股现金选择权申报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2-011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B股现金选择权申报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华新水泥股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之B股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已于2022年3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告编号临2022-007。

本次B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1.945美元/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1.945美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敬请B股股东注意投资风险。

本提示性公告仅对本次B股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一、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申报主体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7日)收市后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的股东。

2、申报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7日

3、申报时间:

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下午3:00,期间公司B股股票停牌。

4、申报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本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5、申报代码:706080

6、申报简称:华新现金

7、申报方向:申报卖出。

8、收购价格:1.945美元/股。

9、申报数量:

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数不超过154,408,766股。

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有效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申报数量上限。

如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结束后,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现金选择权将不予实施,B股将继续于上交所B股市场交易:(1)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数超过154,408,766股,或行权后导致前三名B股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数超过B股公众持股量的50%,(2)香港公众股东人数少于300人。

10、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海螺國際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当于以1.945美元/股将股份出售给海螺國際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二、关注事项

(一)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二)股东申报前应与质权人或司法机关协商解除质押或司法冻结;清算时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股份,其现金选择权申报属于无效申报。

(三)对于同一账户中的股份,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四)本公司在现金选择权申报首日和截止日刊登行使现金选择权提示性公告。

(五)上市公司B股股东在申报现金选择权前及申报期间将原持有的股票卖出、申报跨境转托管或发生其他冻结、非交易过户的,视为无效申报。

(六)如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结束后,出现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B股股份数超过154,408,766股,或行权后的B股前三大公众股的累计持股量超过B股公众股总额的50%,则该等现金选择权不可实施,华新B股将继续于上交所B股市场交易。

三、费用

现金选择权申报方、提供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B股交易执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棋大道东600号

联系人:王璐、吴昕

电话:027-87773898

传真:027-87773992

五、后续事宜

1、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关注资金到账日。

2、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满后,公司需对申报结果进行核对,剔除无效申报。

3、如果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结束后,出现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B股股份数超过154,408,766股,或行权后的B股前三大公众股的累计持股量超过B股公众股总额的50%,则该等现金选择权不可实施,华新B股将继续于上交所B股市场交易。

4、在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及确定在香港开户的境外公众股股东人数不少于300人后,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B股股票摘除,并于取得香港联交所正式批准公司H股上市的批准函后,以H股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

5、现金选择权实施时间安排(后续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22-01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跨境转托管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对于境内投资者:希望继续持有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新水泥”)H股股票的境内投资者不涉及跨境转托管相关事项,在H股上市成功后,可通过B股账户卖出公司H股股票。

对于境外投资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已经开始受理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B股转H股)跨境转托管申请。为支持公司H股上市的顺利实施,需要提交跨境转托管申请的境外投资者,现在已经可以通过自己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指定结算的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出跨境转托管申请。同时,为了尽快满足在香港开户的境外公众股股东人数不少于300人的要求,建议后续计划参与H股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指定结算的托管银行发出明确指示,在3月10日14:00之前将跨境转托管申请提交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一、境外投资者简要操作说明

1、境外投资者在任意一家香港证券公司或银行开立证券账户

2、投资者本人向B股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指定结算的托管银行提交华新水泥B股跨境转托管申请

境外投资者需要提供的信息:

(1)希望进行跨境转托管的华新B股股数;

(2)投资者的沪市B股账户信息;

(3)投资者的香港证券账户所在的证券公司或银行(境外接收机构)的香港结算参与人ID。

(4)B股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指定结算的托管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确认B股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指定结算的托管银行已经配合中国结算完成后续操作。

相关跨境转托管股份将于华新水泥H股上市前的一个交易日由中国结算提交的股份划拨指令与境外接收机构提交的股份划拨指令在香港结算系统中匹配一致后完成股份过户。

二、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指定结算的托管银行简要操作说明

1、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指定电子邮箱

B股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接收业务申请的电子邮箱(bthyw@chinaclear.com.cn)发送盖有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总部相关部门公章的说明影印件,指定电子邮箱地址。该说明的标题为“某某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关于提交B转H业务申请电子邮箱地址的说明”,抬头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正文为“某某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预留的B转H业务申请电子邮箱为______,该预留电子邮箱发送的电子邮件均视为经本公司(或银行)有权部门审核通过并同意发送”。发送说明的邮箱应为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指定的业务申请邮箱。同时,按以下格式提交名称为“某某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B转H业务联系信息表”的EXCEL表格:

2、接到投资者的跨境转托管申请后,对投资者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B股指定交易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需确保投资者申报的跨境转托管股份不存在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冻结、股份质押等情形)。

申请跨境转托管的投资者不得对申报跨境转托管股份进行交易或转让,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指定结算的托管银行需做好股份前端控制。

3、根据投资者申请填写《H股跨境转托管申报申请表》和跨境转托管明细数据文件

同一家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不同营业部的客户申请合并后以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名义统一填写。明细数据文件为EXCEL格式,申请表和明细数据文件填写说明详见中国结算网站公布的《中国结算上海B转H业务申请表格》。

4、通过指定电子邮箱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送上述转托管申请

为了尽快满足在香港开户的境外公众股股东人数不少于300人的要求,建议后续计划参与H股交易的境外投资者通过自己指定交易证券公司或指定结算的托管银行在3月10日14:00之前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出跨境转托管申请。

需要在H股上市首日前提交跨境转托管申请的,最晚于上市首日前第三个B转H交易日(B股和H股的共同交易日)14:00前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符合要求的跨境转托管申请或撤销申请,H股上市首日前两个B转H交易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停受理转托管相关业务申请。

相关文件和业务提交表格样式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chinaclear.cn/)公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B转H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B转H业务申请表格》。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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