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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的股份69,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29%。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231股票简称:奥维通信公告编号:2022-02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的股份69,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29%。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69,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1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杜方先生、李继芳女士、孙一女士、李晔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6.01选举杜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杜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选举李继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李继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选举孙一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孙一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4选举李晔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李晔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换届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华先生、王宇航先生、朱香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7.01选举房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房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选举王宇航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宇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选举朱香冰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朱香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8.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律师、王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31证券简称:奥维通信公告编号:2022-02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因本次会议为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申请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话、口头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杜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决定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杜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全体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新一届委员及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

王宇航(召集人)、房华(委员)、杜方(委员)

(2)提名委员会

房华(召集人)、王宇航(委员)、李晔(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房华(召集人)、王宇航(委员)、李晔(委员)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杜方先生为公司总裁。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继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陶林先生、李树刚先生、张立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白利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莺绮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娄丰女士为内审内控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31证券简称:奥维通信公告编号:2022-02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因本次会议为新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已申请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话、口头方式送达。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经推举,本次会议由孙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豁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决定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孙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31证券简称:奥维通信公告编号:2022-02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内控部负责人。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杜方先生(董事长)、李继芳女士、李晔女士、孙一女士

2、独立董事:房华先生、王宇航先生、朱香冰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职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杜方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王宇航(召集人)、房华(委员)、杜方(委员);

2、提名委员会:房华(召集人)、王宇航(委员)、李晔(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房华(召集人)、王宇航(委员)、李晔(委员)。

以上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孙芳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马予宁先生、姚波女士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职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了孙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情况

1、聘任杜方先生为公司总裁。

2、聘任李继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3、聘任陶林先生、李树刚先生、张立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4、聘任白利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白利海先生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

邮政编码:110179

电话:024-83782200

传真:024-83782200

邮箱:bailihai allwintelecom.com

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内控部负责人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任孙莺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莺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孙莺绮女士的联系方式:

电话:024-83782200,传真:024-83782200;邮箱:sunyingqi allwintelecom.com。

公司董事会聘任娄丰女士为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陶林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黄晓波女士、独立董事王凤仁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陶林先生、黄晓波女士、王凤仁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的健康发展与规范运作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杜方简历

杜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辽宁省邮电科学研究所,曾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四届董事,并担任董事长、总裁职务;曾在第五届董事会期间任董事、并担任董事长、总裁职务。2007年4月被沈阳市总工会授予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2007年被中国软件协会系统与软件过程改进分会聘任为专家委员会委员;曾获得2008年“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2009年获得“优秀企业家”、“第三届沈阳市科技创新积极分子”;2011年、2012年获得“沈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科技振兴奖”;2012、2013年被评为沈阳市劳动模范、并获得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沈阳市经济发展贡献奖”;2015年荣获沈阳市总工会颁发的“沈阳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沈阳市重大技术难题攻关项目奖”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杜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375,000股,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继芳简历

李继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1年,毕业于北京核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青海省塑料二厂财务部成本核算会计、沈阳慧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辽宁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7月起就职本公司市场部,历任公司商务结算部经理、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继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晔简历

李晔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7年,大专学历,2003年起就职于公司,历任辽宁办事处行政助理,公司行政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后勤服务部经理,工会主席。2013-2014年先后获得沈阳市总工会授予的“沈阳市先进女职工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2015年获得“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2021年获得“沈阳市劳动模范”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李晔女士持有1000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孙一简历

孙一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8年,本科学历。曾担任东宇大西北环境监测仪器有限公司设备调试检验部主管。2003年起就职于公司营销中心,担任公司营销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孙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房华简历

房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8年,本科学历,二级律师。曾任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民进会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房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王宇航简历

王宇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3年,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沈阳广播电视台计财处工作人员、辽宁省审计厅主任科员。现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会计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王宇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朱香冰简历

朱香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0年,本科学历,三级职称。曾任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和辽宁尊赢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朱香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孙芳简历

孙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曾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采购部、物资管理部、信息部及审计法务部经理、内审内控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孙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马予宁简历

马予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0月生,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海佛兴民投资有限公司,任法务专员;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18年5月入职本公司,任公司法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马予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姚波简历

姚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9年5月生,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12月23日入职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人事专员。现任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姚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简历:

1、杜方简历:杜方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详见其董事简历。

2、李继芳简历:李继芳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详见其董事简历。

3、陶林简历

陶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9年,天津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工程技术督导、区域副经理、区域经理、采购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管理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陶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树刚简历

李树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5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北部战区某部门处长。主要从事信息化、通信和指控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2020年11月起加入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军品销售业务,历任公司军品事业部副总裁职务、公司副总裁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树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立民简历

张立民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解放军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总参信息化部某部门。主要从事信息化、通信和指控系统规划、建设和质量管理等工作,2020年12月起加入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军品销售业务,历任公司军品事业部副总裁、公司副总裁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立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白利海简历

白利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7年,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部长、会计机构负责人。2016年2月加入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裁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白利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简历

娄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8年,本科学历。2013年11月入职公司,主要负责财务预算及商务结算工作,历任财务预算主管、CMMB商务结算主管。现主管内审内控部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娄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莺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2年,获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经理、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经理。2020年2月就职于公司证券部,任公司证券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莺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31证券简称:奥维通信公告编号:2022-03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马予宁先生、姚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马予宁先生、姚波女士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孙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完成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马予宁先生、姚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马予宁简历

马予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0月生,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海佛兴民投资有限公司,任法务专员;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18年5月入职本公司,任公司法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马予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波简历

姚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9年5月生,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12月23日入职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人事专员。现任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姚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认真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履历,我们认为其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同意聘任杜方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李继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聘任陶林先生、李树刚先生、张立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白利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房华、王宇航、朱香冰

2022年4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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