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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443.53万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13.62万元。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配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本公司所属行业为“B 采矿业”门类-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大类;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本公司所属行业为“B 采矿业”门类- “B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大类- “B0810 铁矿采选”小类。

1. 铁矿石行业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反复、全球宽松货币政策、供应链瓶颈、国内宏观调控等因素共同影响全球铁矿石供需结构与价格走势。从价格方面看,铁矿石价格全年呈现震荡波动,普氏62%铁矿石指数最高达233.1美元/吨,最低至87.2美元/吨,全年均值为159.49美元/吨,较2020年全年均值108.87美元/吨上升46.5%。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

从供需方面看,年初全球疫情好转,海外需求快速回升,带动全球生铁产量保持高增长,1-7月全球生铁产量同比增长5.6%,而全球发运因飓风、暴雨等天气及港口泊位检修等影响,主流铁矿石发运仅增长2.6%,两者差值达到年内最大值,叠加宽松货币政策导致通胀,支撑铁矿石价格上涨。下半年随着进口矿供给增加,以及国内粗钢产量压减、钢厂限电减耗、稳定大宗商品价格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国内生铁产量减少,铁矿石需求回落,价格承压下调。12月底受钢厂复产需求拉动,铁矿石量价有所回升。(数据来源;钢联数据)

2. 油气行业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新冠疫情反复、全球极端天气、OPEC+增产计划、地缘政治局势等因素共同影响全球油气供需结构与价格走势。

从原油价格走势来看,全年呈现上升趋势,布伦特原油现货价格从年初的50美元/桶,最高涨至86美元/桶,全年平均油价70.86美元/桶,较2020年41.96美元/桶上升69%。

(数据来源:EIA)

天然气属于中国稀缺战略资源,且国内自产气供给缺口不断扩大。中国继2017年成为全球最大原油进口国之后,2018年超越日本成为全球最大天然气进口国。

全球天然气的定价机制具有一定的地域色彩,北美、欧洲采用完全市场化的定价方法,亚洲天然气进口价格与原油价格挂钩。2021年欧洲天然气经历了历史性行情,欧洲天然气基准价荷兰天然气TTF价格从年初的19.58EUR/MWh上涨至2021年12月21日的最高点180.68EUR/MWh,最大涨幅超过8倍。我国LNG、非常规气价格机制已全部实现市场化,而管道气出厂价、管输费和配气费受到政府指导价管制;自2019年4月1日起,据我国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全国门站价格均价约为1.66元/方。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于铁矿石和油气这两大资源类产业的经营,主要包括铁矿石采选、加工及销售、铁矿石国际贸易及混配矿业务,并通过控股子公司洛克石油从事油气勘探、评价到开发、生产的上游全周期业务。

(二)经营模式

1. 铁矿石采选、加工及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铁矿石的开采以地采为主,露采为辅,主要产品为高炉块矿和铁精粉,主要用途系提供给钢铁企业冶炼成生铁和钢材。

成品矿产品图示

高炉块矿:90%以上产品粒度在 8 ~40m         铁精粉:80%以上产品粒度小于 200 目

公司铁矿石产品销售采取自主销售和代理销售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客户包括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海南华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等。

2.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及销售

洛克石油主要通过与其他石油公司,包括大型国家石油公司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合作的方式开展油气勘探、评价及开发业务,并按照约定的权益比例分摊成本和计算收益。

洛克石油各油气项目概况

3. 大宗商品贸易及加工

如皋矿业位于江苏中林如皋港区,港口储运优势明显,公司目前在当地建有一条混配矿生产线。混配矿业务销售模式以定制化为主,通过科学混矿,为钢厂提供个性化混矿产品,满足不同钢企客户的高炉要求,为其提供一对一精细化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海矿国贸主营业务为铁矿石国际贸易业务,一方面围绕公司混配矿业务原材料需求进行全球化采购,另一方面作为海外矿山与国内钢铁生产企业之间的桥梁,有针对性的开展进口铁矿石国际贸易,统一管理资源采购。

4. 砂石料生产与销售

为响应国家推动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政策,公司全资子公司昌江欣达实业有限公司利用铁矿石采选产生的废石,通过机制砂生产工艺,生产高品质砂及骨料,现建有设计规模年产88万吨的产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新冠疫情反复,国际形势多变,全球货币政策宽松等因素持续影响大宗商品供需格局和价格走势,铁矿石价格全年在高位震荡运行,原油价格也从底部反弹逐步回暖。在公司股东和董事会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带领全体员工团结拼搏,积极采取多种举措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凝聚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 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成效

a、战略引领,明确发展方向及愿景

2021年作为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亦启动了“十四五”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并发布了《“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和2030年发展目标纲要》,确立“以资源产业为发展核心,立足海南发展机会,通过产业运营与产业投资双轮驱动,致力成为一家以战略性资源为核心,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投资发展集团”的战略愿景,明确了公司“十四五”阶段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发展路径以及2030年的发展目标,为公司抓住“十四五”这一战略机遇期和转型发展阶段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

b、 安全环保实现“七个为零”

报告期内,公司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实现了安全环保全年“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新增职业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轻伤事故为零”的工作目标。

石碌分公司通过对火工品和危化品管控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的闭环管理;通过完善防排洪系统、清理沉淀池、优化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措施,地采防洪系统成功应对了双台风正面冲击的考验,实现安全度汛,地采防洪能力由20年提升至50年一遇;落实了大气环境质量督导存在问题、红旗尾矿库截洪沟建设、矿山扬尘等环保项目整治工作。

c、 产业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打造“高效率、低成本”的生产组织和极致稳定的生产运营模式,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在铁矿石采选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地采双井生产、增加外购矿等手段尽可能为成品矿生产保证充足矿源;油气业务方面,公司继续对原有油气项目通过技术手段增储,降低生产成本,稳定油气田的产量和运营。对四川八角场气田新开发的J68-3井使用“广域电磁法”进行压裂及完井,节省成本21%;此外,公司利用铁矿石国际贸易平台优势,为混配矿业务提供了低成本原材料供应。

同时,管理层及时调整适应市场价格走势的铁矿石销售定价机制和策略,更加灵活、及时地调整市场报价,最大限度地紧贴PB块、普氏铁矿石指数的走势,充分抓住了报告期内大宗商品顺周期的价格红利。

通过产销两端的努力,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8.73%,同比提升了15.11个百分点,产业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d、 投资并购及投后整合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1年5月,公司通过洛克石油收购取得了位于四川八角场致密气田100%作业权,在正式接管后快速展开了高效整合,并于2021年下半年成功开发两口高产井,其中 J71-1井投产运营后创出最高瞬产45万立方米/天的历史水平,该气田日产量由86万立方米提高至130万立方米。

e、 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石碌铁矿-120m至-360m开拓工程项目全年共施工2520m,完成年计划112%;磁化焙烧项目完成了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已于11月27日正式动工。项目达产后,公司铁精粉品位将从原来的62.5%左右提高到65%以上;洛克石油马来西亚D21区块完成5口生产井和1口评价井的钻探,中国北部湾油田完成4次修井工作,日产量较年初提升约10%;氢氧化锂项目总投预算已于2021年9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已完成与海南省东方市政府框架合作协议签署、项目管理运营团队组建、工艺流程和总布局图设计等工作。

f、 产融结合助力公司主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取得证监会核准,并快速高效完成了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57亿元,优化了公司股权结构,为主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公司持续优化间接融资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银行授信规模稳健;此外,公司成为海南首家通过外管局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备案的民营企业,为公司跨境业务及境外投资并购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g、 数字化建设初见成效

数字化、智能化是公司实现精益化管理的重要抓手。报告期内,公司数字化建设稳步推进,完成了包括数据中心机、网络安全、企业私有云等在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公司未来5年数字化转型升级奠定了良好的运行基础;建成了质量、计量、能源管理等作业运行系统项目,实现了生产过程主要数据的自动采集、传递和管理;开发并上线了生产管控系统,实现了生产计划的自动分解、发布及生产实绩的自动收集、汇总,为生产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撑;开发并上线了销售管控系统,将销售业务规范化、可视化,提高业务效率的同时加强了资金管控,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h、 合规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内控管理,优化多项工作机制,推进公司规范、合规运营:持续优化三会运作流程,强化对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培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上交所年度信息披露评级等级提升至B级;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了多场宣贯培训;强化了对子公司的运营管理和监督,并重点对造价审计、全过程工程管理审计、内控及专项审计等方面加强管控,督促各单位限期对内控独立测试发现的控制缺陷点进行落实整改。

(2)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重大变动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铁矿石及油气销量同比上升、价格上涨导致铁矿石采选及加工业务、油气业务收入上升。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仓储物流费增加导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整体上调、一次性计提未来三年离岗待退福利、油气勘探支出等上升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美元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收益相比上期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随公司职工薪酬整体上调而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上升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并购洛克成都项目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取得并购洛克成都项目贷款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上升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重大变动分析

单位:千元

(4)重大的股权投资

2021年4月21日、2021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之境外控股子公司洛克石油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Roc Oil Holdings (Cayman Islands) Company 与美国上市公司 EOG Resources,Inc.之全资子公司 EOGI China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 “EOGI”)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2634亿美元收购其持有的EOG中国100%股权,交易双方于2021年5月17日完成股权交割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法定披露媒体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1-034、2021-043)。2021年6月29日,EOG中国更名为洛克成都。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在公司总部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及联合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443.53万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13.6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配条件,因此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议案审议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议案审议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明东、周湘平、夏亚斌、章云龙、徐晓亮、张良森、刘中森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议案审议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明东、徐晓亮、张良森、刘中森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明东、徐晓亮、张良森、刘中森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明东、徐晓亮、张良森、刘中森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2年向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敞口银票、保理、信用证、保函等)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规定范围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申请授信的银行、签署与银行授信相关的文件或合同等、办理申请银行授信相关的一切手续和工作。上述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为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参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竞争性报价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并购项目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约束性报价、提交保证金、参与司法拍卖等时间要求比较严格的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交报价的金额单笔或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支付保证金的金额单笔或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前述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约束性报价或签署支付保证金协议、意向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事宜。参与相关项目的约束性报价或支付保证金后,交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项目交易文件仍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刘明东、徐晓亮、张良森、刘中森4位董事为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刘明东、徐晓亮、张良森、刘中森4位董事为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本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增发、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根据《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与本公司减资有关的其他手续;

8、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调整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调整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0、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刘明东、徐晓亮、张良森、刘中森4位董事为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在公司总部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庞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及联合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443.53万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13.6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配条件,因此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关联监事庞磊、郑敏回避了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郑敏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能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及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三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劳模工匠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三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劳模工匠和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均为与公司(含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含劳务关系)的人员。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8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1月6日以证监许可[2014]1179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11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6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30,167,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829,795.5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15139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注1: 2019年2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终止“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和“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685,863,600.00元作为支付收购洛克石油51%股权的对价款,收购对价总额为229,500,000.00美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685,863,600.00元人民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解决。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对募集资金项目无投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723,667,111.9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2,256,279.10元(含利息收入)。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980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2017年1月25日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050,314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1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2,830,183.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6,044,901.0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26日以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0615139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0,826,644.1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60,613,811.9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46,848,562.61元(含利息收入)。

注1: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石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项目部分结项和终止并将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海南石碌铁矿地采及相关配套工程”结项,同意“资源类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中的“配矿仓储中心项目”结项、终止“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项目”,同时将上述项目结余和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月,公司已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47,297,846.56元(含2022年度利息收入449,925.55元,手续费-641.60元)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502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4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981,41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1.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6,889,989.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45,107.1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19日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875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35,025,402.6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5,025,402.6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11,981,280.21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 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1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矿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1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1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1) 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于2014年12月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保荐机构变更,2016年2月,公司和国泰君安、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授权董事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Xinhai”)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收购洛克石油51%股权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鉴于上述原因,为继续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Xinhai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Xinhai和国泰君安、德邦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10月,公司因再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券将承接原国泰君安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德邦证券将继续完成督导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7年2月,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德邦证券分别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配矿仓储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如皋矿业。

鉴于上述原因,为继续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如皋矿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1月22日,公司、如皋矿业和保荐人国泰君安、德邦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10月,公司因再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券将承接原国泰君安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德邦证券将继续完成督导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1年9月,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德邦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对募集资金项目无投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723,667,111.9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4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826,644.1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60,613,811.9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5,025,402.6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5,025,402.6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2014年4月6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635.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60615139_B10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公司201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6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三次修订稿)〉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0615139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

3、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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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博合金:一季度净利润同比预增37.1%-77.42%
顺博合金4月15日午间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预计2022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亿元-1.39亿元,同比增长37.1%-77.42%;预计基本每股收益0.25元-0.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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