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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于2022年3月23日作出决定,同意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的第1期专项计划提供增信,即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关于储架专项计划后续发行涉及的增信事宜,公司将按照内部制度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电建保理2022年第1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20.70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计划的议案》,同意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23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之外,另行增加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以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同意公司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400亿元人民币的增信额度范围之外,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拟增加的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向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具体相关发行事宜、增信事宜,授权期限自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于2022年3月23日作出决定,同意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的第1期专项计划提供增信,即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关于储架专项计划后续发行涉及的增信事宜,公司将按照内部制度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电建保理2022年第1号第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446号)之后,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20.70亿元人民币,滚动发行一次,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首次发行时为1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滚动发行时为2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1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19.66亿元人民币,2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以届时实际发行情况为准,1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2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分别为2023年3月31日、2024年3月27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1.04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4年3月27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本次储架的专项计划的全称为“电建保理2022年第1号第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储架项下各期发行时分别选择管理人之一管理该期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在应收保理模式及应付保理模式下,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应收代理模式下,为债权人;基础资产为根据《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或其代理人)于专项计划设立日、循环购买日(如有)出售予专项计划并完成交割的应收账款债权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或融信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20.70亿元人民币,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2年(含本数),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补足、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电建保理2022年第1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税金、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签署起生效,并于专项计划项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清偿完毕后终止。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3月23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为4.9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0.21%;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70.5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41.37%;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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