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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2,87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设计与咨询,业务涵盖建筑设计、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室内设计等。

公司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公司能够根据客户需要,提供从概念设计、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等全过程设计服务或分阶段设计服务,能够承担建筑工程相关的全部设计业务。

公司拥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能够承担城市规划、市政设计及风景园林设计等相应的业务。

2021年6月份,公司全资子公司筑博深圳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升级为甲级资质,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621.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46.61万元,同比增长23.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039.79万元,同比增长38.94%。其中,建筑设计业务营业收入95,314.6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2.88%;城市规划业务营业收入1,508.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7%;设计咨询业务营业收入为5,694.6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55%。

2、主要产品

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有:建筑设计或城市规划相关的文件和图纸、与设计和规划相关的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

(1)建筑设计

根据建筑类型划分,公司建筑设计业务涵盖居住建筑、医疗与养老建筑、商业综合体与超高层、酒店与度假物业、办公及产业园区建筑、学校及文体建筑、展示区及室内设计等建筑设计服务。

①居住建筑设计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居住建筑设计经验,并和万科、保利集团、中海地产、绿地控股、金地集团、金科股份、中国金茂、卓越集团等多家知名的地产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参与设计的居住类项目覆盖全国各地,并多次获得国家级、省市级优秀设计奖项,具代表性的优秀住宅类项目包括北京保利和光尘樾、北京保利摺园、北京金科纳帕、深圳万科臻山府、深圳恒裕滨城、深业上城、厦门保利叁仟栋等项目。

公司住宅类项目荣获的奖项包括全国、省级、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深圳市建筑创作奖、广东省建筑设计奖等奖项,其中北京保利摺园荣获2020年美国砖建筑奖、2020年意大利THE PLAN AWARD设计奖、美国缪斯设计奖金奖,厦门保利叁仟栋·海际会馆荣获美国缪斯设计奖铂金奖。

②医疗与养老建筑设计

公司在医疗及康养项目设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专业化的设计团队具备20余年的医疗建筑设计实践经验,已建及在建医疗项目累计床位数超过3万张,累积了较多有影响力的项目业绩和业界口碑,重点布局在人口、经济增长强势的珠三角和长三角区域。2021年度,公司医疗及养老建筑设计项目新签合同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其中重要的新签项目包括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项目、深圳市眼科医院二期项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奉贤院区项目等。

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中的代表性医疗建筑设计项目包括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直属附属医院、上海国际医学中心、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祐国际医院、深圳市第二儿童医院、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深圳市眼科医院二期项目等。

公司在养老建筑设计方面的代表性项目为广州保利和熹会。广州保利和熹会在设计中融合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养老体系,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以养老为核心”的设计理念,在关注老年人的居住安全、舒适、私密等不同生理、心理需求的同时,着力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

公司在医疗与养老建筑设计方面荣获的奖项包括中国十佳医院建筑设计方案、中国医院建设奖、省市级建筑创作奖、省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省市级优秀工程施工图项目奖等奖项。获得中国十佳医院建筑设计方案的项目包括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直属附属医院、深圳市第二儿童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综合楼、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儿科综合楼。

③商业综合体与超高层设计

城市综合体是集合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住、酒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的综合体;超高层建筑指40层以上,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公司多年来凭借较强的综合设计实力及设计管理能力,承接了众多超大型城市综合体及超高层设计项目,为全国重点一、二、三线城市设计了大量优秀地标建筑。公司商业综合体与超高层的代表性项目包括汉京金融中心、前海世贸大厦、弘毅全球PE中心、前海嘉里、深圳京基滨河时代、深圳中心天元、东莞长安万科中心、OPPO长安研发中心、佛山保利良溪广场、中集前海综合体、恒丰碧桂园贵阳中心、重庆万州绿地综合体等项目。

公司在商业综合体与超高层设计中荣获的奖项包括全球杰出建造奖、全国、省级、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深圳市建筑创作奖金奖、银奖等奖项。其中,汉京金融中心、前海世贸大厦荣获了世界高层建筑与都市人居学会颁发的2021年全球最佳高层建筑奖、最佳高层办公建筑奖,佛山三水文化商业综合体荣获美国缪斯设计奖金奖。

④酒店与度假物业设计

酒店建筑及度假物业是为人们提供安全、舒适的短期的休息或睡眠空间的商业建筑。公司在酒店及度假物业设计上积累了多年经验,具代表性的项目包括深圳万科浪骑游艇会酒店、佳兆业金沙湾烟海酒店、深圳华侨城瑞吉酒店、深圳宝利来国际酒店、珠海横琴富盈索菲特度假中心、三亚亚龙湾铂尔曼酒店、三亚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三亚水居巷万丽酒店、海口丹娜游艇会酒店、惠州中信汤泉等。

公司在酒店与度假物业设计方面多次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奖项,其中深圳万科浪骑游艇会酒店荣获美国缪斯设计奖铂金奖。

⑤办公及产业园区建筑设计

办公建筑是指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产业园区是指为促进某一产业发展为目标而创立的特殊区位环境。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产业园区设计经验,具代表性的项目包括深圳天安云谷、北京太极云计算中心、菜鸟金义电商产业园、大百汇高新技术产业园、前海信义总部、深圳书城湾书城、国银.民生金融大厦、深圳金立大厦、微软科通大厦、喜之郎总部大厦、腾讯武汉研发中心等。

公司在办公及产业园区建筑项目多次荣获全国、省级、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高层建筑城市人居荣誉奖、中国建筑设计奖、市级施工图评选奖等奖项,其中深圳光明公共服务平台荣获意大利A’Design Award铂金奖、美国缪斯设计奖铂金奖,深圳大沙河文体中心荣获美国缪斯设计奖铂金奖。

⑥学校及文体建筑设计

公司在学校及文体建筑设计方面拥有丰富的设计经验,荣获多项荣誉。公司参与设计的学校及文体建筑具代表性的项目包括深圳市美术馆新馆.第二图书馆、深圳自然博物馆、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学院、湾区书城、西丽文体中心、佛山市三水新城文化中心、海南史志馆、新疆艺术中心、南方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附属龙园学校、光明区中山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坪山沙壆学校、北京大学化学院E区大楼等。

公司在学校及文体建筑项目中荣获的奖项包括全国、省级、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深圳市城乡规划设计奖、深圳市优秀施工设计奖、深圳市建筑创作奖等多项奖项。其中,新疆艺术中心还荣获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佛山三水新城文化中心、华中师范大学附属龙园学校分别荣获意大利A’Design Award金奖和银奖。

⑦展示区及室内设计

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设计原理,创造功能合理、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公司在室内设计方面拥有多个项目设计经验,具代表性的项目包括佛山保利天悦展示中心、万科真爱华府展示中心、成都万科第五城展示中心、重庆万州绿地综合体展示中心、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成都分院室内设计等。

(2)城市规划

公司的城市规划设计关注对城市空间品质管控体系的作用,同时充分利用自身建筑设计背景,围绕日常生活与个体经验进行城市设计,强调城市研究与城市设计的结合,重视多学科跨界融合、探索未来城市的新可能。

公司参与城市规划设计的项目包括深圳前海十九单元03街坊城市设计、深圳市大空港启动区城市设计、深圳福田八卦岭城市更新、鸿荣源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片区城市更新、鸿荣源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钟屋城市更新、绿景白石洲城市更新、华建牛湖城市更新项目等。公司在城市规划设计方面多次荣获省级、市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深圳市建筑创作奖等奖项。

(3)设计咨询

设计咨询业务主要包括装配式建筑、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智能化等设计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①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是建筑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其基本内容是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其中标准化设计是引领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龙头,标准化设计牵涉建筑、结构、机电、精装等全专业配合。

公司于2010年开始装配式建筑的专项研究,于2017年获批成为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于2018年获得深圳市建筑产业化行业“功勋企业”称号,于2019年获批“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及“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公司于2017年获选成为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第四届副会长单位,同年获选成为珠海市产业化协会会员单位,后续陆续成为佛山市建筑产业化协会、惠州市建筑业协会装配式分会会员单位。公司拥有多名省级、市级资深装配式建筑设计专家,多年来积极参与各地方规范、图集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并开展装配式建筑业务中建筑信息模型(BIM)的应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等横向探索,在行业内发挥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引领、示范、推广作用。

2019年,筑博设计与公司的参股公司广东中建合作建立了装配式建筑设计中心,旨在把握装配式建筑发展机遇、转变生产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功能效率。

目前筑博设计能提供装配式建筑全过程服务,包括装配式设计建造可行性分析、装配式建筑技术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满足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加工生产深度要求的构件加工图设计、基于BIM技术的装配式设计以及生产施工吊装模拟分析、装配式建筑生产、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100余项装配式建筑项目,广泛分布于深圳、广州、佛山、东莞、上海、福州、成都、北京等地,总建筑面积合计1,000余万平方米,公司装配式建筑设计的具代表性的项目包括深圳中海鹿丹名苑(国家第一个超高层装配式建筑,获得2018年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深圳汉京金融中心、深圳龙华中心锦绣变电站(深圳市第一个装配式整体式框架结构)、深圳万科·金域领峰花园(深圳市首个通过装配式建筑技术认定的项目,2017年度深圳装配式示范项目)、珠海保利碧桂园·海棠花园(珠海市第一个装配式项目)、深圳万科·星城项目(2018年度深圳装配式示范项目)、惠州万科·双月湾四期(惠州市第一个满足装配式建筑评审标准的住宅项目)、深圳万科·都会四季花园(2021年度深圳装配式示范项目)、深圳万科梦想家系列、华南保利中位数产品等项目。

②BIM技术

BIM技术通过参数化的建筑信息模型整合各种项目的相关信息,在项目策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做出正确理解和高效应对,成为设计团队以及包括建筑运营单位在内的各方建设主体协同工作的基础,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效实现建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将再一次推动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转型。

公司是最早启动BIM专项研究的建筑设计企业之一,在设计过程中持续探索正向BIM的运用,自主研发族库、模板等,深入研究正向设计过程中的协同模式,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实现了建筑的全生命周期BIM应用。凭借近年来扎实的项目实践与理论探索,公司在BIM建筑设计方面获得了多项荣誉,主编、参编了BIM多项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在正向BIM设计中有着丰富的经验,参与多家房地产开发平台及国产研发平台在BIM领域的持续探索,研究BIM从设计链条到后期开发,探索数据的传递模式。

截至目前,公司主编参编了BIM多项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其中《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荣获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专项二等奖。公司已在全国10多个城市完成了100多个BIM项目,部分代表项目情况如下:深圳美术馆新馆、深圳第二图书馆、深圳国际会展中心配套区03-03地块、西安华润置地万象城、横琴新区中国保利集团海外总部大厦、前海世茂金融中心、北京亚林东项目、澳康达(上海)名车广场、深圳中海鹿丹名苑等,完成的项目获得国家及省市级BIM奖项逾30项。

③绿色建筑

2010年以来,公司秉持“尊重建筑、尊重业主、尊重科学、尊重生活、尊重市场”的理念发展绿色建筑技术,与建筑规划融于一体,充分体现绿色建筑技术与建筑设计的紧密结合,让技术融入建筑、让绿色深入生活。

在绿色建筑设计咨询业务方面,公司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提高办公、居住环境为宗旨,通过先进的仿真模拟分析软件对建筑方案进行包括室外通风、室内通风、室外声环境、室内光环境等方面进行优化。公司多年来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2019年、2020年度连续被CIHAF中国住交会组委会评为全国绿色建筑设计咨询竞争力30强企业。2021年继续与各大房企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建筑行业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发展路径。2021年新增绿色建筑设计面积超过450万平米,代表性项目包括创金合信总部大厦项目(绿色建筑三星级)、珠海世茂人工岛项目(绿色建筑二星级)、保利天珺公馆、卓越龙华油松地块项目等。

除常规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服务外,公司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团队一直持续探索及研究前沿绿色低碳设计策略。2021年,公司承担了宝马集团全国经销门店绿色低碳设计手册-《5S+技术手册》的编制工作,助力宝马集团经销门店实现碳减排的目标。此外,随着近年来光伏建筑一体化的重要性逐步提高,公司已经在光伏建筑一体化方面进行了相关调研和技术探索,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光伏建筑一体化方面的设计咨询服务,涉及到建筑、幕墙、电气、结构等综合性设计技术的应用。

④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海绵城市”措施的应用可以提高环境质量,绿地增多,硬化路面减少,合理的处理和再利用雨水,通过“渗、滞、蓄、净、用”等措施与城市建设合理地结合起来,大大减轻城市防洪排涝的压力,有利于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2015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2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面积需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8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面积需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在相关政策的积极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建筑设计、规划设计项目陆续开展了海绵城市的研究与设计工作。

自2011年起,公司开始在绿色建筑设计实践中采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相关技术,通过绿色建筑的视角优化房建类项目雨水综合利用效果,推广多个项目采用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屋顶绿化、透水铺装等技术,进而减少项目雨水外排从而降低市政排水压力,减少对城市内河的径流污染。

公司海绵城市设计中具代表性的项目包括深圳横岗名居、珠海凡象酒店、深圳总章叠翠花园、东莞大族科技研发制造项目、前海中粮总部大楼、金地中心等。

⑤建筑智能化

公司基于“建筑是生命体”的科学建筑观,秉承“用科技塑造智慧生活”的服务理念,通过整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为目标项目定制精准适用的人工智能体系,为用户创造集安全、高效、舒适、便捷一体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物业管理者提供高效、便捷、经济、易用的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营造“以人为本、友好环境、绿色低碳”的人文理念,为投资者、建造者、管理者、使用者实现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优良回报。

2018年至今,公司承担了40多个建筑智能化设计项目。公司在建筑智能化方面具代表性的项目包括深圳美术馆新馆和第二图书馆、深圳自然博物馆、中国保利房地产集团海外总部大厦等,其中深圳华润置地大厦(一期)项目荣获第十九届深圳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优秀建筑智能化专项奖一等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564证券简称:筑博设计公告编号:2022-007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于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证券简称:筑博设计公告编号:2022-009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5,197,714.03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395,780,882.30元,减已分配上年利润50,000,000.00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0,978,596.33元。

截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102,930,000股,其中本次拟回购注销的6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参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扣除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102,870,000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回报广大股东,使其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同时综合考量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102,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1,722,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61,72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64,592,000股。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数。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证券简称:筑博设计公告编号:2022-010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融资主要用于提供公司经营资金所需,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商业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额以公司与融资方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证券简称:筑博设计公告编号:2022-011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2,482,832.65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9,540,780.39元。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企业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除某些金融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逾期信用损失之外,本公司还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信用损失的转回,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信用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票据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本公司按照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本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商业承兑汇票组合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3、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本公告“二、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4、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本公告“二、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5、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经营租赁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32,023,613.04元。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证券简称:筑博设计公告编号:2022-012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6)其他信息: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晋龙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聪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一次,具体情况如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原则: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筑博设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证券简称:筑博设计公告编号:2022-013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7日。监事会于2021年4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1年6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2,93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37元/股。

6、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即2021年6月24日)后,因公司不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60,000股,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930,000股的2.05%,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102,930,000股的0.06%。

3、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2.37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742,20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60,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2,930,000股减少至102,870,000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带领全体员工努力推进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竭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证券简称:筑博设计公告编号:2022-014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现行《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1、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已变更为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拟将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柳梧新区分局变更为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鉴于公司2021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中2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调整。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对应修改。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证券简称:筑博设计公告编号:2022-01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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