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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03月24日召开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将截至上月末公司已回购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钢股份公告编号:2022-03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03月24日召开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详见公司于2022年03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将截至上月末公司已回购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04月29日,公司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07日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钢股份公告编号:2022-03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05月0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4月2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22年05月修订),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章程管理,按照《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冀国资发【2020】3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党建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各章节序号依次顺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05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

三、备查文件

1.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07日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钢股份公告编号:2022-038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05月06日召开的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05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05月2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0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1年度述职报告。

2.上述提案内容全文已分别于2022年04月22日、2022年05月0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第6项提案《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项提案回避表决。第9项、第10项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第11项、第12项及第13项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05月2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邮编:050023

(3)联系人:梁柯英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配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提前关注及遵守石家庄市有关防疫政策及防疫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公司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0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9

2.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05月27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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