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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经营需要,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信达星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达星城”)作为借款人,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1.5亿元,融资具体事宜以借款人与相应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约定为准。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为该笔融资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重庆信达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拟提供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1.5亿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0.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3.8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信达星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达星城”)作为借款人,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1.5亿元,融资具体事宜以借款人与相应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约定为准。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重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为该笔融资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可能产生的融资需要,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420亿元,其中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75亿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参照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事项的“对外担保审批权”进行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于2021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信达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1幢19楼

3、法定代表人:张红海

4、注册资本:32,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3年3月13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7、股权结构: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借款人经营情况:重庆信达星城2021年度资产规模17.63亿元,营业收入1.3亿元,净利润-0.07亿元,经营状况良好。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重庆信达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2、担保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主债权本金:不超过1.5亿元

4、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5、担保方式: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反担保情况:无

具体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融资担保的必要性

公司为重庆信达星城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金融机构审批要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0.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3.81%。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0.45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2.29亿元;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余额为35.89亿元;对非控股子公司超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余额为21.52亿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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