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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晓林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州市鲁星路577号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6人,代表股份124,617,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3,860,000股的比例为67.7784%。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122,613,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6.6883%;

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00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0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14人,代表股份25,871,3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071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1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0,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1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0,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1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0,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1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1,2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五:《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1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0,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1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0,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54,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54,7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1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为: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潍坊联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州汇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陈有根。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615,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为:潍坊汇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议案九:《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1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0,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1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0,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一《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科新材料办理三角轮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1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0,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1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0,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王猛、付茜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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