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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1月3日,船山文化将其持有的鑫科材料全部股份176,959,400股质押给东方资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船山文化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76,959,4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9.83%。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拟将持有的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山文化”)的债权进行处置。

●船山文化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船山文化持有公司股份176,95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3%。

●2019年1月3日,船山文化将其持有的鑫科材料全部股份176,959,400股质押给东方资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船山文化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76,959,4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9.83%。

近日,公司收到船山文化发来的关于质押股份所涉主债权可能发生变动的函件,具体情况如下:船山文化在东方资管的借款于2021年12月25日到期,至今尚有本金211,628,333.33元、利息29,600,223.26元,合计241,228,556.59元未能及时偿付(该债权所涉担保权益包括:1、保证人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非列;2、抵押物:芜湖恒鑫铜业有限公司49%股权质押担保、1.77亿股鑫科材料股票质押担保)。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质押基本情况

注:船山文化持有公司全部股份均处于质押状态,系2019年1月天风证券质押期满还款融资转质押的后续状态。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三)控股股东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1、控股股东主要财务指标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4、2019年1月3日,船山文化将持有的本公司176,959,400股股份全部质押给东方资管,上述质押担保的主债权已于2021年12月25日到期,船山文化在偿还东方资管8,500万元本金(约30%的本金)后,已另行选择融资成本更低的资金渠道,故与东方资管协商一致不作债权展期安排,上述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

截至日前,船山文化新的融资款项尚未到位,经过协商,船山文化同意东方资管根据其内部债权管理制度要求在其官网挂出债权处置信息,以便于东方资管后续配合推动船山文化融资工作。

针对上述债务,船山文化目前正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解决:

1、船山文化正在与其他资金方积极推进融资进程,拟通过直接筹措资金方式归还东方资管借款,待上述借款偿还完毕后与东方资管及时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2、船山文化正在协商由第三方资金方直接受让东方资管持有的船山文化债权。该种方式下,船山文化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担保权益可能会发生质权人变更。公司将积极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船山文化解决与东方资管之间债权问题的时间和结果尚且存在不确定性。

2、以上事项系控股股东融资置换行为。截至日前,东方资管的债权处置行为尚不构成船山文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强制平仓风险,暂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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