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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6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0526证券简称:菲达环保公告编号:临2022-04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6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2-04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2-04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526证券简称:菲达环保公告编号:临2022-04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3、发行日期: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4、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7、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投资者除外)

8、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推进,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实际金额、期限、利率、承销方式、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

2、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法律文件;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及使用安排;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及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6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526证券简称:菲达环保公告编号:2022-04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3日

至2022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22年6月20~22日8:30—11:30、13:30—16:3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郭滢、马惠娟联系电话:0575-87211326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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