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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600525证券简称:长园集团公告编号:2022034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乔文健先生、王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股权架构的议案》

轩尼博格(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轩尼博格”)、上海嘉泰联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上海和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泰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鹰科技”,公司持有其80%股权)下属全资子公司。其中上海轩尼博格于2016年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原业务方向为智能工厂装备研发,但未对外开展业务;嘉泰联方于2004年成立,注册资本1,889万元,原主要业务为自动裁床贸易,自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对外开展业务,2022年3月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为合同能源管理等。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人民币0.1万元及人民币208.73万元价格购买和鹰科技持有的上海轩尼博格100%股权及嘉泰联方100%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上海轩尼博格、嘉泰联方将主要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系统细分市场调研及产品研发、相关领域重点客户业务开发。本次上海轩尼博格、嘉泰联方100%股权转让根据标的公司净资产进行定价,本次股权架构调整不会产生重大税务成本,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6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5证券简称:长园集团公告编号:202203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乔文健先生、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乔文健先生、王伟先生简历附后。

乔文健先生、王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对本次董事会拟聘任为副总裁的乔文健先生、王伟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审慎核查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我们认为拟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副总裁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乔文健先生、王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简历

乔文健,男,39岁,本科学历,2007年-2021年任职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历任业务客户经理、公司金融团队副主管、金融团队主管兼任营业部中小企业信贷中心主任、普惠金融团队主管,2021年6月入职公司,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

王伟,男,43岁,硕士学历,2001年9月-2009年1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9年4月入职公司,历任审计部经理、财务部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525证券简称:长园集团公告编号:2022036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对前述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81,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前述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147,644.41万元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本次提供担保对象中,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授信申请及担保情况概述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因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合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并提供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2号高科技厂的土地及建筑物(即科技园长园新材料港2号高科技厂房)作为抵押担保。长园深瑞申请使用授信时,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提供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2号高科技厂房的土地及建筑物(即科技园长园新材料港2号高科技厂房)作为抵押担保。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并提供深圳南山区科技工业园4栋的土地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及公司所持有珠海运泰利100%股权作为质押物。同时,长园深瑞、珠海运泰利使用授信额度时,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提供深圳南山区科技工业园4栋土地及建筑物抵押担保及公司所持有珠海运泰利100%股权质押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锂科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金锂科技以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6号土地(即赛维大道以北、西城大道以东高新国用(2015)第3111号)及建筑物2栋101-501和4栋101(即余房权证高新区字第S00455861号和余房权证高新区字第S00455862号)作为抵押物,公司对交通银行新余分行为金锂科技提供授信额度范围内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按公司实际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锂科技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四)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提供泰永长征流通股股票2,181.6179万股作为质押担保,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珠海运泰利为公司前述授信申请提供保证担保。

长园深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长园深瑞使用授信额度时,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长园深瑞

1、名称: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科技北一路13号

3、法定代表人:徐成斌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4-06-30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自动化保护控制系统及设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及实验设备、输配电及控制系统及设备、信息及通信系统及设备、电气机械及电力电子设备、电力监测及运检监控系统及设备、电源系统及设备、储能系统及设备、电池管理系统及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及设备的技术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等。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长园深瑞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9、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珠海运泰利

1、名称: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内B型厂房

3、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4、注册资本:34,61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09-18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通用设备修理;五金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珠海运泰利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9、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锂科技

1、名称: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

3、法定代表人:魏仁忠

4、注册资本:13,866.7102万元

5、成立日期:2009-12-28

6、经营范围:电池材料、电芯、电池制品、五金、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电子产品、电脑及配件、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情况: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持有金锂科技51%股权,共青城金洲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金锂科技18.0288%股权、深圳市安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金锂科技9.0144%股权、深圳市津星塘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6位股东合计持有金锂科技21.9568%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9、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提供担保主体基本情况

详见“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一)、(二)。

四、质押物/抵押物情况

1、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2号高科技厂房土地及建筑物

该土地及建筑物目前抵押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深圳南山区科技工业园4栋的土地及建筑物

该土地及建筑物目前抵押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6号土地及建筑物

该土地及建筑物目前抵押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

4、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所持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27)2,181.6179万股股票账面价值约为22,841.54万元。该资产目前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资金需求、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向交通银行等申请授信额度,根据银行要求提供土地房产等作为抵押/质押,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其中担保对象珠海运泰利资产负债率超过70%,珠海运泰利经营正常,且其本次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属于存量业务,所借资金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

金锂科技已提供土地房产进行抵押,且金锂科技经营正常,该项授信为存量业务,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金锂科技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较为合理。

公司能对本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保持良好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8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6.7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8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6.71%。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5证券简称:长园集团公告编号:202203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6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真:0755-26719476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证券简称:长园集团公告编号:202203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上诉等,详见公告正文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等,详见公告正文

●涉案的金额: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166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上诉案件的进展,审慎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

(一)投资者索赔诉讼进展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051、2021056、2021069)、《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2021090),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具体详见前述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级法院”)针对444名投资者索赔诉讼(涉案金额19,505.23万元)作出一审判决,驳回2名投资者诉讼请求,判令公司赔偿442名投资者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及其佣金、印花税、利息等损失合计约6,476.36万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公司按照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等法律文书履行完毕赔偿义务。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高院”)送达的(2022)粤民终2019号等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文件,19名投资者不服深圳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公司赔偿前述投资者403.87万元),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公司赔偿其损失合计809.47万元。前述上诉案件将于2022年9月6日开庭。

(二)其他诉讼进展

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积极跟进上诉案件的进展,审慎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25证券简称:长园集团公告编号:2022039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6月14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魏仁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魏仁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魏仁忠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担任子公司金锂科技董事长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魏仁忠先生的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递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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