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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22年6月17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002271证券简称:东方雨虹公告编号:2022-07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17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董事张志萍女士、张颖女士、张洪涛先生、王晓霞女士、杨浩成先生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其中包括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因此,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充分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12月22日止,本次锁定期延长前,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本次锁定期延长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22日。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涉及对象1,411人,涉及股数49,471,6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9635%,除本次锁定期延长事项外,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具体情况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1证券简称:东方雨虹公告编号:2022-07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17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桂福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监事会主席陈桂福先生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参与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12月22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1证券简称:东方雨虹公告编号:2022-07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拟设立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参与对象共计1,611人,参与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融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成立资管/信托产品进行管理,以资管/信托产品的规模上限340,000万元及公司股票2021年3月26日的收盘价50.00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6,800万股,即不超过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之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90%。

2、2021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增加融资途径、更加有效的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选择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由其成立相应的资产管理计划,并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即融资金额不超过170,000万元。上述临时提案已经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4、公司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管理。2021年4月14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富诚海富资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富诚海富通东方雨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自筹资金部分实际缴款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37,724.00万元,最终参与对象为1,411人。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7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对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等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5、截至2021年6月23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累计购买公司股票49,471,665股,占购买时公司总股本的1.9604%,成交总金额为2,759,755,519.81元,成交均价为55.7846元/股。其中通过二级市场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4,471,665股,占购买时公司总股本的1.3660%,成交总金额为1,952,905,519.81元,成交均价为56.6525元/股;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15,000,000股,占受让时公司总股本的0.5944%,成交总金额为806,850,000.00元,成交均价为53.7900元/股。上述已购买的股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

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及审议情况

根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其中包括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因此,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充分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12月22日止,本次锁定期延长前,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本次锁定期延长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22日。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涉及对象1,411人,涉及股数49,471,6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9635%,除本次锁定期延长事项外,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6个月,即锁定期延长至2022年12月22日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1证券简称:东方雨虹公告编号:2022-08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李卫国先生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221,042,114股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206,047,514股均系其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9,452,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0%,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21,042,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8.82%。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81,362,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7%,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21,042,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8.02%。

三、其他说明

1、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李卫国先生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3、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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